昨天下午,王女士拿着胜诉的判决书来到育龙幼儿园门前,给家长讲述自己胜诉的经过。本版图片本报记者王苡萱摄
如今萌萌已经转园,妈妈牵着她放学回家。
京华时报10月14日报道 今年5岁的萌萌(化名)曾在回龙观育龙幼儿园上学。去年6月,她哭着告诉妈妈说,幼儿园的老师打她,但幼儿园否认此事。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萌萌一方胜诉,认定萌萌讲述的内容是真实的。昨天,因迟迟没有拿到赔偿,王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4岁女孩称被老师打
昨天下午,萌萌的妈妈王女士手拿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高兴又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说:“我终于为孩子讨回了公道,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王女士说,判决是8月20日作出的,一直在律师那儿,直到前天才到她的手中。
王女士向记者回忆了萌萌受伤的过程。去年6月3日下午5点10分左右,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去回龙观育龙幼儿园接女儿萌萌。她说,女儿走出幼儿园后,哭着对她说:“妈妈,老师打我,我疼。”当时,另一位孩子妙妙(化名)的妈妈也在幼儿园门口等孩子,妙妙妈说:“小宝,老师打你,肯定你淘气啦,以后老师再打你,你就说,老师我错啦,我以后听话,老师就不会打你啦!”孩子懂事地点了点头。王女士回忆说,她当时看了看萌萌的脸蛋,没看到有伤,所以没在意。去年,萌萌的头发刚好盖住了耳朵。
随后,王女士带着萌萌到小区广场玩,“当天小区演电影,平时孩子接回来又蹦又跳,但那会儿一直要我抱着看电影,不愿意自己玩”。王女士称,“大约晚8点多,我看孩子眼泪汪汪的,很不开心,就带她往家走,快到家门时,孩子忽然哭起来,把我吓坏了,我当时就问,孩子你怎么啦?”萌萌说:“我耳朵疼,崔老师打我耳朵。”王女士这时赶紧掀开萌萌的头发,看到孩子左耳红肿。孩子边说边哭,还呕吐起来。王女士立即报警。
交涉无果上网发帖
王女士说,事发当晚,她带孩子去过多家医院,但耳鼻喉科都没有人,孩子呕吐很厉害,但也只能回家。次日凌晨5点多,王女士听到萌萌的哭声,急忙起来察看。孩子说耳朵疼,王女士立即带着孩子上医院。
昨天,记者在昌平区红十字会北郊医院去年6月4日给萌萌的诊断书上看到:萌萌左耳外伤,急性中耳炎。王女士称,事后的两个多月里,萌萌一直没上幼儿园,每天输液治疗,“头7天,孩子连澡都不能洗”,说起这些,王女士忍不住哭出了声,“4岁的孩子而已,为什么要承担这些?”
事后,王女士曾找幼儿园交涉,但园方态度强硬。她转述园方的话称:“我们的老师素质都很高,不可能打人!”据记者了解,崔姓老师也始终否认打人。
“当时就想,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王女士告诉记者,无助之下,她于去年6月10日,在回龙观社区网发帖《幼儿园老师打伤4岁孩子的耳朵,我该怎么办?》,试图通过网络找到证人,从而获得帮助。
网友力挺要讨说法
在发出第一则帖子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王女士得到众多网友回应,其中多数为回龙观小区居民,大家都支持王女士为女儿讨个说法。记者注意到,王女士所发的初始帖,至目前已有两万多点击率,跟帖2000多条。
“太多的网友,给了我精神上极大的鼓励。”王女士说,在准备起诉幼儿园后,因怕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怕孩子安全受到威胁,曾多次想过放弃,“有段时间,我都离开北京了,但网友的支持,让我又回来了”。
在回龙观社区网的亲子小屋板块,记者看到,网友“西风大侠”多次回复帖子,他表示,“我也是一位孩子家长,有过和幼儿园打官司的经历,我支持用法律手段解决”。他还给王女士列出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免费打官司项目电话。有的网友留下联系的方式,让王女士“感到委屈时,就给我们倾诉,法院开庭时,我一定请假去旁听”!
去年7月底,律师肖先生也从网上关注到萌萌被打一事。昨天,肖律师告诉记者:“我的孩子当时3岁,我相信萌萌一个4岁的孩子不会编谎话。”虽然知道这个官司有风险,但是肖律师还是下决心帮忙,“无论官司输赢,我想用合理的方法和幼儿园讲道理,也希望对幼儿园起警示作用”。肖律师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并免费服务。
打赢官司告知网友
去年9月29日,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妙妙妈在法庭上证明,“萌萌放学出门就说耳朵疼”。11月30日,一审第二次开庭,昌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萌萌败诉。
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市一中院在终审判决中表示,根据幼儿园2009年6月3日的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记录,当天晨检神龙班幼儿(萌萌在该班上课)无异常现象。但在放学接走时,萌萌即向其母王女士述说了被老师打耳朵的情况,妙妙妈的证言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印证了上述事实。故萌萌的叙述具有可信性,本院予以采信。法院认定育龙幼儿园二园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萌萌要求的医疗费用1365.53元,交通费90元,应由育龙幼儿园二园承担。
前天,王女士将终审判决结果发布在网络上。记者注意到,从事件开始至今,王女士所发的4个帖子,点击率累计达到10多万次。
幼儿园未执行判决
昨天,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在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后,园方一直未给予其赔偿。按照规定,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方应该在7日之内执行判决。昨天上午,王女士已向昌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育龙幼儿园二园,一名男性工作人员隔着幼儿园铁门告诉记者:“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肯定会执行,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办理,我们的律师会和对方律师联系。”随后,记者联系了萌萌的代理律师肖先生,他称:“我已经联系过园方代理律师,对方告诉我,幼儿园没有委托他执行赔偿。”记者欲向幼儿园一方的律师求证,但园方拒绝透露律师联系的方式。
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崔老师已经离开幼儿园了,这件事情让她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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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记者在育龙幼儿园的网页上看到,该园分一园和二园,二园位于回龙观龙跃苑一区。育龙幼儿园二园2010年1月被评为昌平区教育金星单位,2006年、2007年连续被评为昌平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在园所简介中显示,该园是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早教示范基地。
一名教育系统的内部人士表示,对于民办幼儿园内老师打孩子的事情,如果事实存在,当事老师已违反《民办教育法》,应负法律责任。区教委对民办教育机构具有监管责任,如发生老师打学生的情况,区教委应对办学机构进行行政处分。首先,应发函对办学单位进行警告,建议解聘当事老师。如果办学单位不执行,区教委可责令停止办学,严重者可吊销办学许可证。本案中,当事家长已起诉,则事件的处理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特写
时隔一年孩子仍怕
事发后,萌萌到其他幼儿园上学。昨天下午6点,记者陪同王女士去接女儿。萌萌跑向妈妈,之后,边走边给妈妈汇报一天的幼儿园生活。白白的皮肤、圆圆的小酒窝、扎成小辫儿的长发,萌萌的样子非常惹人喜爱。
萌萌礼貌地跟记者打招呼。当记者问起去年被老师打的事情时,萌萌一转身,猛地扑到妈妈怀里:“妈妈,不敢说。”
王女士说,事发一年多了,孩子仍然害怕。在派出所录口供时,当事老师曾对着萌萌大声说:“我打你了吗?打你了吗?”当时,萌萌吓得直摇头。小小年纪,既要到派出所做笔录,又要上法庭陈述,“我不知道这对孩子有多大的影响?”
记者问萌萌:“你对崔老师什么印象?”萌萌说:“不好,她为什么要说瞎话,以前不都教我们要诚实吗?”
记者了解到,萌萌的爸爸在外地工作,孩子主要由妈妈照顾。王女士说,在事发两个月后,她意识到孩子一直缺乏安全感,便带着萌萌到外地找爸爸,萌萌因此也有几个月没上学。得知打赢了官司,萌萌当着记者的面说:“坏人肯定要受到惩罚的。”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