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电动车被发现 拿"防狼喷雾"喷人获刑1年
汉网-武汉晚报10月16日报道 男子偷盗电动车时被主人发现,情急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乱喷一气,最终还是被群众制服。昨悉,41岁男子王栋(化名)因抢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6月24日清晨6时许,家住江岸区新江岸四村2栋单元的吴新华(化名)被一阵电瓶车的报警铃声吵醒,他急忙起床到楼下一看,一名鬼鬼祟祟的男子刚刚将自己的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20元)的大锁用液压钳剪开,正准备开车逃跑,吴新华遂大声呼救,与王栋扭打在一起,紧接着,吴新华的妻女以及小区保安也及时赶到。这时,王栋见势不妙,从口袋里掏出一瓶“防狼喷雾”(胡椒喷雾器),朝几人脸上喷去,但最终还是被吴新华等人制服,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王栋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其在实施犯罪时,既未劫取到财物,又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系抢劫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决王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本文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作者: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