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失踪”避强执被诉 庭上认罪称无钱支付
本报讯 (记者陈博 通讯员李华锐)宋某私自卖掉房产将钱花光,此后,与妻子离婚时被判决支付一半财产,但宋某拒绝执行,并玩起“失踪”。昨日,宋某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在门头沟法院受审,其表示认罪,但没钱支付。
被申请强执后一度“失踪”
据了解,1999年,门头沟人宋某和王女士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宋某名下。2005年和2007年,王女士两次起诉要求离婚,都因宋某下落不明撤诉。在此期间,宋某将房屋以54.5万元的价格卖掉,并将房款据为己有。2009年,宋某起诉离婚获准,被判决给付王女士共同财产的折价款28万元。此后,王女士一直未收到钱,今年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介绍,他们在查询了宋某名下的财产后,要求他说明54.5万元房款的去向,宋某先是说“房款早挥霍光了”,随后又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在宋某的住处查到现金1.7万余元以及存折、13张银行卡、证券等财产。今年7月,宋某被批捕。
受审认罪但称没钱支付
昨日庭审时,公诉人指控宋某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此,宋某自愿认罪,其表示,自己卖房没和妻子商量,卖房后,用背包背着54.5万元现金去旅游,在1年多的时间内将钱全花光了。“我也想退赔,想要自由,可钱都花了,跟朋友借也借不到。”宋某说。
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宋某认罪态度好,且无前科,建议法院轻判。
本案未当庭宣判。
花絮
8名“老赖”到庭旁听
昨日,8名长期未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被通知到法院旁听。其中一名欠人钱款多年的被执行人称,旁听了庭审才知道,法院判决和个人欠条不一样。如不给钱,民事责任可能会变成刑事处罚。
门头沟法院法官介绍,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二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第一例于2007年宣判并已服刑。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