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工作人员开车撞死老人 找人顶替双双获刑
交通肇事案替人顶包,双双获刑
撞死人的是扬中地税局一工作人员,他没驾照
今年7月10日,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老人被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郭某是无证驾驶,事发后,他找到一位亲戚和一个朋友来冒名顶替。昨天,冒名顶替者赵某、蒋某涉嫌包庇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事件还原
越野车撞倒一骑车老人
今年7月10日傍晚6点40分,常州市新北区滨新路与黄海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黑色越野车与一辆骑自行车的老人相撞。只听“砰”的一声,骑车的61岁赵大爷当即倒地不起。事故发生后,越野车上下来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和一名女子一起将老人抬到车上,送到医院救治。7月18日,赵大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警方赶到现场没有找到肇事者。到晚上11点多钟,常州110接到一名蒋姓女子的电话,称其是那起事故的肇事者。很快,蒋某赶到新北交警事故大队接受处理。一同赶来的还有郭某、赵某。在接受交警询问时,三人称,当时是蒋某驾驶车辆,郭某坐在副驾位置,赵某在车后睡觉。
警方侦破
监控录像抖出真相
警方通过调取道路监控资料发现,当时坐在驾驶员位置上的其实是郭某,副驾驶位置上则是另外一名女子程某(化名)。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警方判定,肇事者是郭某。
7月28日,在证据面前,郭某、蒋某、赵某3人在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郭某肇事后,虚构事实,找蒋某、赵某冒名顶替。
案件庭审
顶包的是亲戚朋友
昨天下午2点,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赵某、蒋某涉嫌包庇罪案。在庭审现场,蒋某说出了自己冒名顶替的原因,“郭某是我的外甥,我姐姐生了十几年的病,身体一直不好,最近他们家里又出了一些事情。郭某出了事故后,我怕姐姐精神上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因此才同意冒名顶替的。”
而赵某表示,他和郭某是朋友关系,自己包庇郭某是因为“面子拉不下”。
法官当庭宣判:蒋某、赵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案件延伸
郭某身份备受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备受关注的是郭某的扬中市地税局第二分局工作人员身份。据了解,郭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将于本月8日开庭审理。据检方介绍,郭某原系扬中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这是否意味着郭某已经被其工作单位开除?不过,昨日记者向扬中市地税局求证却未得到明确结果。该局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 “反正我们这边现在看不到他上班了,他不是在看守所吗?”至于郭某是否被开除,她表示不知情。
通讯员 王芳 快报记者 刘国庆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