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游客泰国乘游船溺水遇难 家属获赔150万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关国祥 实习生洪纲 姚丽圆 张琳丽) 赴泰国旅游期间,乘坐的游船意外被撞沉,来自武汉的两名游客溺水身亡。昨日记者获悉,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武汉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合计50万余元人民币,加上之前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赔款,总赔款额折合近15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该案为武汉最大一起出境旅游赔偿案。
去年12月2日12时30分许,由武汉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30名中国游客,在游览完泰国帕塔亚金沙岛返回途中,所乘游船被一艘突然失控的快艇拦腰撞沉,事故造成两名武汉游客郑某、陈某溺水死亡,另有5名游客受伤(本报曾作报道)。
事发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郑某、陈某的亲属各赔偿35万元人民币、30万元泰铢。另外,武汉方旅行社和泰国旅行社共同赔偿每位死者亲属10万元人民币。
今年8月,郑某、陈某的家人以人身损害为由,将武汉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法院审理认为,这家武汉旅行社作为本次泰国游的组织方,应履行与其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每位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本次旅游中,事发前被告未及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致郑某、陈某死亡,且死者在本次事故中并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该旅行社赔偿郑某、陈某的家人合计50万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