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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小三”,你认为“小三”有权向对方索赔吗? |
商报记者肖风伟
日前,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该研究会会长夏吟兰称,婚姻法学专家们正在讨论“人身权保护”,“小三”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责任,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与“小三”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
昨天,商报联合猫扑小白区进行了调查。截至晚上8时,62%的网友支持无过错方向“小三”索赔,仅有19%的网友持反对意见。
调查
六成网友支持“向‘小三’索赔”
举证
是不是“小三”,真不好说
南宁一位网友认为,追究“小三”责任,取证将是最大难题。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郭文政说,即使将“配偶权”写进法律,或增加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但追究“小三”的民事赔偿责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难点在取证上。”郭文政说,作为原告方,除非能证明“小三”与其配偶非法同居,或者就像网友说的“捉奸在床”。如果两人有非婚子,取证就相对容易了。
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并以夫妻相称,则双方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郭文政说,“小三”不仅受道德谴责,也可能会因触犯刑律而获罪。
范围
界定“小三”,不应分男女
“‘小三’不应该分男女。”一位网友说,如果是已婚男子勾搭已婚女子,其妻子可以向“小三”索赔,那么,“小三”的丈夫也应该有权找男“小三”索赔。
索赔中,赔偿应包括哪些内容,也成为网友争议焦点。(详见调查表3)
郭文政说,有名男子送给“小三”几百万元现金、车,以及一套价值上百万元的房产,后来妻子将丈夫及“小三”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这笔财物。因为房产证上是“小三”的名字,妻子无证据证明是丈夫送的,因此法院只判决“小三”退还车辆及通过银行转账的数百万元现金。
“配偶赠送给‘小三’的钱物,另一方有权要回。”郭文政说,《婚姻法》对保护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规定。
索赔
被“小三”,要“青春费”通常没戏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别人的“小三”,“小三”能不能提出索赔?
“这种索赔,没法律依据。”郭文政说,现实中,有“小三”将出轨男子起诉到法院,索要“青春损失费”,但法律上并没有这个词条,通常都予以驳回。
按照现行《婚姻法》,元配向“小三”索赔,也无法可依。配偶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向“小三”索赔则无法律依据,即便起诉到法院,通常也会被驳回。
延伸
选择忍让的多,起诉“重婚罪”的越来越少
目前司法机关办理的“重婚罪”案件较少,其主要原因在于该罪名系刑事自诉罪名。重婚罪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法院将不予受理。
现实中,就算一方有外遇,但鉴于夫妻双方的感情以及拥有共同的孩子,大多数受害人都选择容忍,而不是直接将过错方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