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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因家庭琐事跑到女儿家砸烧被判缓刑

六旬老汉因家庭琐事跑到女儿家砸烧被判缓刑

 中新网宁波11月9日电 (何蒋勇)因家庭琐事对女儿不满,61岁的老张竟到女儿家乱砸一气,还放火烧东西。近日,老张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老张是宁波市郊一名拆迁户。据他说,女儿用他的房产证办抵押贷款,到期了却不去还钱,银行找到了他,他多次去问女儿要,女儿却一直玩失踪。

  为了报复,今年1月6日中午,老张用榔头砸开女儿的房子乱砸一气。后经鉴定,老张毁坏的物品造成损失共2.3万余元。

  经江北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4日,此案在江北法院开庭,当时,老张情绪十分激动,连呼“女儿不孝”。女儿没有出庭,代理律师提出高达10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说是因为老张烧的一条羊毛毯里有9万元美金,抽屉里也有9万多人民币,后来都不见了。老张对此一口否认。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法庭未当场宣判。

  开庭完毕后,主审法官在老张和女儿之间多次耐心调解,希望这对父女化干戈为玉帛。老张也表示,“在看守所的两个多月,我确实觉得自己当初太冲动了,其实很多事都可以好好商量的。出去后要做一个好父亲,做一个好男人。”

  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且老张已取得女儿谅解,悔罪态度较好等原因,近日,江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老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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