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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贩卖黄碟淫书获刑四年 称以为就罚点钱(图)

女子贩卖黄碟淫书获刑四年 称以为就罚点钱(图)

法警当庭向被告林某出示其贩卖的淫秽书籍等证物 本报记者张杰摄

  昨日,45岁的河南籍林某坐在被告席上显得很紧张,当公诉人询问:“你知不知道,贩卖非法出版物和淫秽书刊达到一定数量要负刑事责任?”她低着头说:“不知道。”她说,以为卖淫秽书籍就是罚点钱,最多行政拘留。
  林某因在西安市区贩卖两千多册淫秽书籍和扑克等物,昨日被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涉案赃物予以没收。据了解,该案系全国“扫黄打非”督办案件,来自全省11个地市(区)、西安13个区县及市属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出版发行行业的人员百余人旁听庭审。
  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此案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份以来,河南郾城籍妇女林某为了牟利,先后数次从暴某(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出版物、淫秽书刊、淫秽扑克、淫秽光碟后销售。
  6月25日,张某某、王某某等3人(均另案处理)在大雁塔北广场销售从林某处购买的非法出版物时,被雁塔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抓获,当场查获并收缴非法出版物213册。
  7月2日,林某让其丈夫乔某(另案处理)给张某某出售50册非法出版物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二人租住处查获收缴图书67种共2236册、扑克57副(6156张)、光碟59张,非法出版物864册。经鉴定,67种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的淫秽物品,《金童玉女》等50盘光碟(另有9盘光碟无内容)及57副特制的斗地主扑克牌均为淫秽物品。
  据介绍,该案成为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彻查彻究,严厉打击。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专案组多次召开案件通报会,部署查处工作。
  被告人曾装病试图逃避打击
  在法庭上,林某表示,自己在新城区东六路卖书,是同行介绍了河南卖盗版书的暴某给她认识。今年4月以来,她先后3次通过货运方式从河南进购了这些淫秽书籍和扑克。
  当公诉人问及淫秽光碟是如何得到的时,林某称自己不知道,“可能是我丈夫借的,在家看的”,但公诉人立即反驳称,光碟是从林某在未央区百花村租的房子里,与其他非法出版物一并查出的。
  当公诉人列举多位证人证言证明林某从2008年、2009年间就开始出售盗版书籍时,林某也予以否认。对此,公诉人对其认罪态度提出质疑,“在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被告人后半个月,她才不得不交代同案犯暴某”,公诉人还指出,林某数次装病试图逃避打击,但经检查,都没有查出病症。
  据公诉人指控,除了涉案的这些淫秽物品,林某还有出售其他非法出版物1127册的行为。两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宣判。
  本报记者宁军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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