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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唯一现象

世上唯一现象

我在十年前承包149团弃耕地400余亩,九年免费种植后团场收回,按连队正规地收费,改为承包合同每年一签,并且种植产品必须上交兵团,收购价格比市场价低30%以上,压级压价严重,上交数量按照测产数量交够,因今年播种较晚且特殊的气候,未能交够,兵团明年要收回我土地承包权。
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无法律根据?我方能否继续承包且申请办理长期承包合同哦?享有农产品自由买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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