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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法院在社区开庭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长沙一法院在社区开庭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法庭搬到社区,居民来听审

  岳麓区法院在社区开庭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本报长沙讯 法院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有,可将法庭搬到社区,居民自发赶着来听庭的现象可不多见。昨日上午9点30分,岳麓区法院就在银星社区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出租车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附近的近50名居民自发前来旁听。

  9点25分,银星社区会议室里,旁听市民坐在旁听席上。法官就坐,原告黎某,第一被告胡某,第二被告的士公司安全负责人,第三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分别入座。5分钟后,法官宣布开庭。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法官告诉原被告权利后,黎某发表诉讼请求。黎某诉称,2009年11月17日22时,他被胡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伤,自己住院治疗,胡某和公司支付了各项费用,但没有赔偿其他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现请求法院裁决。

  被告三对黎某住院治疗费用提出质疑:“住院117天,就要付117天不合理。”被告三认为,护理费只需赔偿60天就合情合理了。

  双方围绕住院时间长短等各项赔偿细节进行了法庭辩论后,在法官的询问下,双方表示愿意调解。11点15分,调解完毕,法官宣布调解结果,保险公司赔偿黎某63000元,胡某赔偿32750元,这个前期已经支付,胡某自己再找保险公司索赔这一部分。

  李明青法官表示,近年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增多,在社区开庭审理这种案件,可以让市民知道这种案件的审理流程和如何赔偿,起到普法的作用。直到庭审结束,旁听市民才边讨论边离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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