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军人也是人,难道军人就不可以享有劳动保护法吗?

军人也是人,难道军人就不可以享有劳动保护法吗?

  大家好,我是一名现役军官。因身体原因,单位让我转业。但转业文件中清楚写道:有严重疾病久治不愈者不得安排转业。我去找单位领导得到答复是:不转业可以,那马上办病退吧。我的疾病是: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自己得了严重病症本身就很难过了,单位不但不给予照顾与安慰,而是立即让你滚蛋,这样做对吗?我们军人也是人,我们干的工作也是正常的工作,为人民服务。可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劳动保护法的保护呢?让你干,你就继续干,不让你干,你就立即滚蛋,部队都是这样的吗?军人就没有讲理的地方吗?单位中也有类似我这样情况的,都在继续工作着,因为他们都有一些关系。而毫无关系,今年才35岁,目前完全可以正常工作的我就只有滚蛋吗?大家可不可以帮帮我想想办法呢?谢谢!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