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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跪请专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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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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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跪请专家赐教
一、一、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我驾驶轿车沿单向三车道的中间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在经过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横穿主路的摩托车驾驶人发生刮擦事故,当时我的轿车已基本驶过路口,摩托车刮擦轿车的左后侧。
二、事故车辆鉴定结论:
两轮摩托车右前挡风板、右前叉下端痕迹形态分别与我轿车的后保险杠左侧面、左后轮刮擦痕迹相吻合,即摩托车右前侧与轿车左后侧接触发生刮擦。两车接触时两车轴线呈锐角,且刮擦时不足以改变轿车事故前的运动方向。轿车速度约为
33km/h-----36km/h
。
三三、
对事故责任书的异议:
交警认定:“摩托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负事故次要责任。”
我提出以下异议:
摩托:
1
、驾驶摩托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
、事故车鉴定结论:“两车接触时两车轴线呈锐角。”说明摩托车实际是左拐时刮擦我车左后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3
、我车在中间车道直行,摩托车横穿快车道刮擦我车左后侧,摩托车速度太快导致不能及时刹车。恳请鉴定摩托车速度。
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带安全头盔。”
轿车:我驾车经过路口时首先采取了减速措施,交警也认定当时车速约为
33km/h-----36km/h
,切实履行了过路口注意安全的义务。交警部门以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
[url=http://www.110.com/fagui/]法规
[/url]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为由认定我负事故次要责任,是错误的。我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鉴于以上理由,摩托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不承担事故责任。
附图:
[
本帖最后由 112233332211 于 2010-11-25 21: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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