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纠正跨省刑拘错案 两官员免职
举报“官二代”的王鹏无罪释放 警员称他被拘真正原因是举报马晶晶的父母
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
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决定称,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
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
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他自由了”
经历了10多个小时的等待,吴忠警方向媒体承诺的新闻发布会12月1日并未召开。12月2日1时多,吴忠市委、市政府召集媒体记者开会,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据通报,12月1日23时许,利通区公安分局对王鹏解除刑事拘留。
“王鹏现在人在哪儿?”记者问。
“我们也不知道。”吴忠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他自由了。”
1日晚上,王鹏的父亲王志昌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的电话,称“准备释放王鹏”。王鹏的工作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当天也接到了吴忠警方将释放王鹏的通知。
王鹏被拘真正原因
是因举报马晶晶父母?
12月1日一早,记者来到吴忠市公安局采访。让吴忠警方欲说还休的是这样一种说法: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捕王鹏,并不是因为其举报了“官二代”马晶晶,而是因为他多次举报马晶晶的父母——两名厅局级官员,存在“经济犯罪等问题”。
1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对身在甘肃的青年王鹏实施拘捕。舆论普遍认为,王鹏是因为举报昔日同窗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才会被跨省拘捕。因为吴忠市警方一位姓石的刑警队副队长曾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所以认定其“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这个事通过当地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决定以公诉程序来追究王鹏的责任。
利通区公安分局一位高级警员12月1日却向记者透露,此次拘捕王鹏与其多次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并没有直接关系。
该警员称,自2007年开始,王鹏就以匿名信的方式向吴忠市各大党政机关举报马晶晶父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
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现任中共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据说此案已经惊动当地政界,“对马家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该警员透露说,今年10月,马晶晶及其父母就匿名信事件,“求助”吴忠市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侦查。
按照吴忠警方这个说法,在某种程度上切割了“跨省拘捕”与“马晶晶公务员考试是否存在舞弊”二者之间的关系。
错案不能就此
画上句号
在媒体的密集关注下,王鹏错案得以纠正。然而,这起事件远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对其背后的种种予以彻查。
作为执法者,利通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和民警不可能不知道诽谤罪的常识。即便不熟悉《刑法》的相关规定,也能从近年来公众广为关注的彭水诗案、王帅帖案等类似事件中获知一二。更不用说2009年3月公安部还下发“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专门提醒各公安机关,“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其中严格限定了可被认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三种情况,公民发帖举报公务员招录徇私舞弊显然不在其列。
重重教训和规定之下,利通区公安分局仍然重蹈覆辙,令人匪夷所思。
例如案发地明明在宁夏银川,远赴甘肃办案抓人的却是与此无直接关系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而被举报人的母亲“正好”在吴忠市担任主要领导。根据媒体调查,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由此不难看出,王鹏错案绝不仅仅是“使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归根到底,源自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使公安司法机关沦为权贵的“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和压制群众意见的“噤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