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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强令下属冒险作业出事故致死 被判有期徒刑

经理强令下属冒险作业出事故致死 被判有期徒刑

  运输公司经理孙某明知所吊物品超重,仍强令下属冒险作业,结果浮吊船在起吊时吊臂倒塌,致一人死亡。日前,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被告人孙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今年年初,连云港某船舶运输公司所属的起重浮吊船在江阴一码头进行吊装作业时,浮吊船操作人员何某发现需吊装的钢结构回旋筒体超重,于是立即向该运输公司经理孙某汇报,孙某在明知浮吊船的额定负载为350吨,而需吊装的钢结构回旋筒体重380吨,勉强起吊会有危险的情况下,仍命令何某对该筒体进行吊装作业,且在作业过程中没有严格清场。因超限额起吊,导致浮吊船吊臂倒塌砸中正在修船作业的张家港某船厂工人周某,致周某抢救无效死亡。浮吊船操作人员何某也从浮吊船驾驶室坠落至地面受伤,经法医鉴定,其伤势构成轻伤。事故发生后,孙某主动投案自首,其所在的运输公司赔偿了死者周某家属经济损失4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致1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确已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鉴于被告人孙某系自首,被害人经济损失已赔偿,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安全第一”是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生产劳动过程中最重要的。本案反映出某些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规章制度不落实,瞎指挥等问题。为了节约成本而不采取安保设施,使员工在险情下作业,这是导致企业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本案中被告人孙某就是缺乏安全意识,不但害死了人,还害自己受刑罚。另外,有些职工不顾安危,冒险作业,这也是错误的,本案中受伤的何某虽然发现并指出了超重的问题,但是迫于领导压力仍然作业,结果自己还受了伤,如果他能鼓起勇气坚持原则,可能就避免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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