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丑杀人案”一审复审曾世杰无精神异常
□《川大男生因丑杀人案》追踪
辩护律师当庭对鉴定报告结果提出异议,称还会申诉
昨日下午2点15分左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世杰“因丑杀人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庭上宣布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对此,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提出异议,并称还会申诉。
当庭宣读鉴定报告曾世杰无精神异常
一共只有36个旁听座位的法庭上,座无虚席。曾世杰的哥哥、舅舅、邻居以及高中同学,还有受害者的家属等,早早地来到了法庭上,静静地等待着开庭。只有受害人小丹的母亲在不停地抽噎。
一声响亮的开庭锤声后,身上穿着橘红色的马甲、脚上铐着沉重脚链的曾世杰,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神情平静地步入法庭。一见到弟弟,哥哥曾世才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停地抹着眼泪。
因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所以最主要的过程就是审判长宣读关于曾世杰的精神病鉴定报告。在这份由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听到此结果,刚平静下来的曾世才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失望与悲痛,再次哽咽。而一旁的邻居和曾世杰的同学,在不停地安慰他。
在仔细阅读了鉴定意见书后,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则当庭提出了自己的异议:“我认为这份鉴定报告只是根据公安机关的笔录所作,不科学。”而庭上,双方也没有其他新的证据展示和辩论,15分钟左右庭审就结束了。
因为案情重大,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曾世杰即将被带走之际,曾世才跪在地上,哭喊着:“世杰!世杰!”他回头看了哥哥一眼,眼神中满是复杂,随后被法警带走。
不服鉴定意见书 曾世杰律师称会申诉
庭审结束后,姚飞告诉记者:“我认为这次的精神病鉴定不科学。鉴定中心根本没有和曾世杰面对面的聊过,也没有对他进行过相关检查,只是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笔录就对他进行了鉴定。这就像医生没见到病人,也没看过病历,只是听别人的叙述就下了诊断书。”对于此结果,姚律师表示会申诉,并重新做精神病鉴定。
而公诉人和原告的律师则认为,此份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结果也是“合理、合法且公正的”。
庭审前,原告律师唐律师曾向记者述说了她对曾世杰是否患有精神病的看法:“在一审的第一次庭审时,他能够清楚地回忆出这么多细节,而且能够表达出自己当时的想法。我们不认为他精神上有异常。”
□新闻回顾
曾世杰自曝可能患有精神病
2010年9月1日,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姚飞接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曾世杰辩护;9月2日,他到看守所与曾世杰进行了开庭前的唯一一次会见,这也是姚飞与曾世杰的第一次见面。
也正是这次见面的谈话,让姚飞发现了曾世杰可能患有精神病,萌发了为其做精神病鉴定的想法。
那次谈话中,曾世杰告诉姚飞,母亲在2005年离家出走后溺水身亡,后经法医鉴定曾的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他也一直怀疑自己患有精神病,但此前从未做过检查。
因此一审开庭之前,姚飞向法庭递交了为曾世杰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书。
一审庭审中,当审判长问曾世杰为什么会因为没有根据的猜测而杀人时,曾世杰说:“我怀疑我有精神病,我请求法庭为我做精神病鉴定。”而一审庭审的最后,曾世杰也叙述了他的家庭有间歇性精神病史,请求法院为他做精神病鉴定。
如今,这份精神病鉴定意见书的出炉,可能导致曾世杰被判死刑。哥哥曾世才在想到这点时,不停地喃喃着:“如果可以,我愿意拿我的命换他的命。”
今年3月30日,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发生一起凶杀案。曾经的高考状元、大二男生曾世杰因怀疑同学嘲笑自己相貌丑陋,一怒之下持刀刺向不相识的校友,导致1死2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