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人制造全国最大“碰瓷”案 租车专撞变道车辆
喜欢变道的司机要小心了,你可能成为作案对象
32人制造全国最大“碰瓷”案
租车在主干道专门撞变道车
全国最大“碰瓷”案,昨天在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作案方式是:专门租车在城市主干道撞前方变道的外地车、越野车。
据悉,这伙人以涉案人数最多:32人;作案次数最多:280起;涉案金额最大:67万元,刷新了北京的一个团伙保持的碰瓷案纪录。
利用交规 专撞变道车辆
承办法官介绍,32人中,熊某是祖师爷。他在广东学了这门技术后,就回到重庆传授经验,经过传帮带,形成了这个32人的松散型组织。
参与碰瓷的夏某称,他原来买了辆车跑出租,后来才加入该团伙。熊某教他如何撞车、撞车后如何与对方交涉、如何与交警和保险公司交涉。作案中,他一般是开车。发现要撞上目标时,就要提醒车上的同伙“准备哟”,担心他们受伤。
交通规则规定,在同方向有2条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该团伙就是利用该规则,专撞便道车。这类事故,交巡警会认定是变道车的全责。
租车作案 创造全国纪录
法官介绍,这个团伙是租车作案。租的车是10至20多万元之间的车,如丰田、别克、天籁等品牌车,最好的车是奥迪A6,偶尔也有向朋友借车作案。
证据显示,他们主要在主城九区及荣昌、璧山、万州、涪陵等区县的城市主干道作案,还到过湖北、贵州、四川等省市。
团伙成员三三两两作案,有时相互交叉,有时相对独立。能够认定的作案次数有280起、骗取赔款67万元。与2007年发生在北京的31人碰瓷案相比,不论是作案人数、次数和涉案金额,这个团伙都创造了全国纪录。
该定何罪 法官详说理由
该定何罪?检方指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护律师认为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
承办法官称,这伙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碰撞变道车辆,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造成众多车辆损坏并有人员受伤,应该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昨天,32名被告被判处3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案手法揭秘
分赃模式
至少3人配合,其中一人开车、一人租车、一人顶包。
开车的人叫“杀手”,要分20%的利润。碰撞后,真正开车的不出面,随车的一个持驾驶执照的同伙出面顶包,这叫“顶证”,“顶证”要分10%。其余的就是租车人的,租车人分的利润最高,有70%。
赢利模式
将车租来后,先到汽配市场去购买价格比较便宜的保险杠等配件,将原车的换下来。另一种方式是不换配件,直接开去撞。
撞车后,不急于更换,而是重复撞。一辆车曾经有过一月连撞10余次的记录。
一次撞车获利两三千元,最多的一次赔了1万多元。
租一辆车,一月得花七八千元,作案10多起的话,回报至少两三万元。
作案地点
一般选择车流量一般、能够跑60~8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而且道路上必须有很明显的标线。
被撞对象也有讲究。一般是外地牌照车辆和越野车。
法官解释,外地人一怕麻烦,二怕耽误时间,三怕被欺负。选越野车,是因为越野车屁股高,容易撞坏作案车的车灯和保险杠,赔得要多一些。
据悉,宝马X5、丰田霸道等高档越野车也被他们碰过瓷。
作案方法
一般是在主干道上,找一辆靠左边快车道行驶的外地牌照或者越野车为目标,一路跟踪,并选择右边道路行驶。当前方被跟踪车辆从左边车道,往右边车道变道时,提速冲上去,撞上变道车的右后方。
为了作案,往往找驾驶技术熟练的人当“杀手”。
对话团伙成员
法官:你们在碰瓷时有没有遇到过险情?
魏某:遇到过两次。一次是在去年底,在江津大桥老收费站,同伙开了一辆马自达3,撞上了一辆变道的川S别克车,别克失控撞上路边堡坎、车身旋转掉进路旁水沟,司机没受伤,但人吓惨了。还有一次在大渡口,一辆越野车被碰瓷后,撞到人行道,把行人吓摔骨折。
法官:碰瓷时想没想过别人的安全,还有你们自己的安全?
魏:想过的。为了钱,只有冒险去做。
遇到碰瓷不要私了
驾驶员不要随意变道。变道时,一定要观察后面来车情况,在留有足够安全距离时,才变道。如果出现类似事故,不要私了。如果怀疑遭遇碰瓷,不但要报交巡警,还要报110,保留好现场证据,并留住目击证人,不要私自移动现场。
如果遇到碰瓷的,医院不会检查出很严重的伤情。在对方提出误工费等赔偿时,一定要求他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伤情检查结果、对方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等。
赔偿的前提,是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前提下才能答应。
本组稿件由记者 罗彬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