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决议“穿越”5年遭质疑
村民代表决议“穿越”5年遭质疑 房山一村委会2008年凭2003年决议卖地村民称决议内容被篡改
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实习记者刘宇峰)2008年,房山区长阳镇独义村156亩土地被征收,村民发现被村委会当作民主决议凭据的,是一份形成于2003年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民称当年的村民代表大会并未讨论卖地一事,决议内容被篡改,且村民代表成员早已更换,村委会凭借一份“穿越”5年的造假决议卖地不可接受。他们已向长阳镇政府反映此事,但至今没有结果。前日,该村党支部书记称2003年的决议“仍然有效”,卖地行为并无不妥。
>>村民反映
不知是谁决定卖地
2008年5月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下发《征地补偿安置公示》,称经独义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天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于2008年1月17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独义村集体土地156.783亩,用于新建长阳镇北部团组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8万元每亩,总计1254万余元。
“2008年就没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何来民主决议?”村民张女士说,很多村民对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一事并不知情,他们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出示了一份形成于2003年7月20日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称5年前早已拍板决定此事。
记者在这份《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上看到,在填写讨论内容的空白处,有手写的“村北160亩搞房地产开发”、“白地每亩8万元”、“8万元每亩与天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字样。决议称全村共有村民代表24人,当天有19人到会且全部同意上述讨论内容,决议“依法通过有效”。决议下方是19名村民代表的签名。
“政府2008年才开始征地,他们怎么可能2003年就讨论并决定卖地的事?”多名村民直指决议内容有问题。
>>村民代表
当年没提卖地之事
近日,记者拿到了7份由当年的村民代表签名的证明文件。这些村民代表称,在2003年7月20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上,村委会提请大家讨论的是在村北160亩地上建房用于村民自住的问题,当时根本没有提及卖地之事,更未提及天庆房地产公司及征地补偿标准等内容。决议上的“村北160亩搞房地产开发”确属当年讨论内容,其他内容则应该是村委会私自加上去的。
村民代表王振友说,他参加了2003年的这次村民代表大会,但在会上没有听说过卖地一事,他在会后也没有在决议上签字,怀疑是村委会假冒了他的签名。
此外,村民们还认为,村民代表成员已经多次更换,当年的村民代表有的已经不再担任此职,当年村民代表的意见不能代表现在这批村民代表。
>>村支书
决议内容仍然有效
前天下午,独义村党支部王书记在电话中表示,既然村民代表已于2003年签字同意卖地,2008年村委会与房地产商签订合同时,就不需要再告知村民,决议内容“仍然有效”。王书记称,村委会并未对《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造假,随后挂断电话。
当天下午,记者向房山区长阳镇宣传部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昨天,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表示,2003年独义村村民代表已同意该地块被征收,那么这份决议到2008年也应该是有效的。对于村民称决议内容有假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对此无法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