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手机走私案主犯判死缓 涉案金额逾78亿元
据《珠江晚报》报道20日15时许,广州市中院对案值78亿元的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黄晓凯及其父亲黄怀钦等12名案犯悉数获刑。
其中,“凯奇”走私集团老大黄晓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偷越边境罪两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奕丰、王晓丰等7名主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至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至35万元,黄晓春、黄怀钦等4名从犯分别领刑8年至1年6个月,罚金30万至5万元。
涉案金额逾78亿元
2001年开始,黄晓凯先后在深圳市远望数码城和明通数码城及其附近地区,以凯奇商铺为掩护,亲自或通过其父被告人黄怀钦招募了以其家乡人为主的骨干成员,组成了专门从事从香港走私手机到深圳销售牟取暴利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内部分为主机仓库、配件仓库、交货部门等部门,分别在香港、深圳设立走私犯罪据点,派遣被告人王晓丰等一批该犯罪集团成员前往香港,负责将手机拆分成主机和配件。主机由“水客”以人身藏匿的方式走私入境,或者交由专门提供走私渠道的走私分子,采用“深港边境隔离地段偷卸”等方式走私入境。配件则交由物流企业走私入境,而后在深圳汇总到远望数码城、明通数码城的据点凯奇商铺等处出售牟利。
自2006年2月到2008年7月3日,该犯罪集团从香港走私入境的三星、诺基亚等品牌手机共5261960台,价值78.4亿余元,偷逃应缴税额11.39亿余元。
黄晓凯系幕后老板
在之前的两轮庭审中,黄晓凯始终辩称自己早已不是集团老大,其余多名被告人也曾在庭审中翻供指出,一直未归案的“神秘人”陈茂林才是凯奇公司的直接管理者。黄晓凯的辩护律师也多次列举证据指出,2006年12月以后,黄晓凯已将凯奇公司转让给陈茂林。从2007年开始,黄晓凯是何身份,这一度成为案件的一大谜团。在昨日宣判会上,法院认定,综合该案大量的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黄晓凯就是凯奇走私集团的实际控制者。主审法官表示,黄晓凯在2006年12月“转让”凯奇公司,实际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