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1日),“孙伟铭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表示,在今年3月两会期间,他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并在今年年中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前,收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书面答复,表示将考虑将其建议列入立
法规划。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进行二审,对醉酒驾车拟一律拘役并处罚金的规定,昨日,“醉驾将一律拘役”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施杰(“孙伟铭案”二审辩护律师、全国政协委员)
避免更多“孙伟铭”
施杰认为,在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同时修改现有的“交通肇事罪”,《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立法是为了降低酒后或醉酒驾驶的人对社会上不特定人群造成伤害的风险,也是为了避免出现更多的"孙伟铭"。”
王建平(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民首先应该守法
“我对这一修改意见非常赞同。”昨日,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表示,“从孙伟铭醉驾案,到"他爸是李刚案",醉驾纳入"危险驾驶犯罪",就是震慑这些行为,即使有钱也是不行的。”
针对有人认为这种处罚太过严厉,王建平认为,“ 公民首先应该守法。”
张武举(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打击后果太过严重
“我不赞同醉驾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危险驾驶"定罪并处以拘役。”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张武举表示,“不应该由立法来进行解决,而是立法机关在制定草案时,作提示性的规定。”
打击后果太过严重,“这意味着很多人可能因此无法当老师、当律师、当公务员。”张武举说。
成安(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
会造成犯罪门槛降低
“我是持反对态度的。”蒋佳君醉驾案辩护律师、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教师成安认为,“这会造成犯罪的门槛降低,大量人会因这个有犯罪的身份,很难被社会认同。”*(天府早报 杨琴)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