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夜侵民宅无人问 民妇讨公道反遭迫害
村霸夜侵民宅无人问 民妇讨公道反遭迫害
本文所揭示的是河南省鹤壁市村民路金玲自家院子无故遭村支书李银河等人野蛮拆迁,为讨说法,上访维权反遭打压迫害的悲惨经历. (本文投诉人路金玲电话:15139258785。)
现披露与后.
路金玲,女,42岁,系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大梁庄村村民.1989年,路金玲与前夫周学军结婚,落户大梁庄,生一子 .七年后,前夫因病去世,孤儿寡母生活实在艰难,于是,路金玲与孙维贤结为合法夫妻.按计生规定,允许再生一胎,结果生了两胎,当时,按违规缴纳了罚款,执行了结扎绝育.经村两委同意两个孩子下了户口.至今已12年之久(原任支书黄士运证言).目前,乡村规划正在进行,路金玲多次为孩子申请宅基却被拒绝.理由是:没有罚款单,宅基不安排.宅基不按政策按排也就算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路金玲一家实在接受不了,强迫路金玲拆房.2010年9月20日夜10点半,路金玲和孩子已睡觉,突然,村支书李银河等人把门叫开,闯进宅院,在其正在居住的房子上捣了两个窟窿.李银河还不罢休,10月29日上午11点左右,李银河又带人推倒了其里院后墙和厕所,一家人被迫在屋里屙尿.村支书李银河的这一行为,让路金玲一家悲愤不已.众所周知,公民的合法住宅不受侵犯,可是面对恶霸村支书的夜闯民宅,打砸抢,尽管路金玲多次找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此恶行然竟无一人出面制止?共和国的法律在乡村土政策面前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据知情人透露,该村周乃同,作为党员村委委员,生三胎,分文未罚,其一个孩子却占有两片宅基,而作为普通百姓的路金玲,尽管接受了罚款结扎,至今孩子却得不到一片宅基,不仅如此,自家院子还无故遭到拆迁.“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的丑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11月5日上午淇滨区姚学亮书记对路金玲的上访作了批示,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新的侵害又在继续。11月15日上午11点许,光天化日之下,黎阳路办事处配合村支书李银河等几十人“突击式”再次强行侵入路金玲的住宅,摧毁水井、厕所、树木及盖房备用砖两万块。目前,路金玲一家破败不堪,无水、无厕所不能生活。
11月16日,走投无路的路金玲到鹤壁市上访,以求公道。黎阳办事处洪波书记得知后,带领一帮人,凶神恶煞般地把路金玲连抬带拖,弄到市政府的门岗屋子里.当时,路金玲就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四肢僵硬麻木,不能动弹,只觉得天悬地转、昏昏沉沉的.但这帮土匪似的官员们则不管其死活,不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欲致其死地而后快.后来,路金玲苏醒过来,仍被关在多人看管的小屋子里,象一头泥猪。为了逃出,路金玲吃力地往外爬,他们又把其拖回,再爬,再拖….
亲戚闻讯赶来,老父母也来了,看到惨状,老人泪流满面.众亲人均气愤万分,指着洪波质问:“你是*的干部,还是土匪,还是黑社会?你配当书记吗? 令人发指,侵犯人权的事你也干得出来?”大家的谴责,说得洪书记象只中了猎枪的狼,低头不语.在众人护理之下,路金玲才得以回到家.受到折磨的路金玲,精神恍惚,夜做恶梦,惊叫,有时彻夜不眠,无法进餐.尤其听到机器轰鸣,便失魂落魄,胆战心惊,认为又是来推宅,身心遭到严重损害。法制社会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人,也拥有最基本的人权,也不能遭受人身的侵害。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难道以洪波书记为首的干部们连这也不懂?竟然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合法公民大打出手,何况是一个弱女子,这不能不让人们感到痛心疾首。
11月17日,路金玲再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见常秘书长,却遭到百般阻挠,办事处的主任司长红叫来派出所6个警察和十几个人,其中一个人拧住路金玲的胳膊,司长红则抢夺其包和上访材料,双方发生争执,路金玲的二哥周学堂见此情形,急忙把他们拉开。他们却反咬一口,说周学堂打他了。于是,11月19日下午6点半左右,九州路派出所十几个人不分青红皂白,把周学堂抬到车上说:“跟我们走一趟。”硬是拉到庞村镇拘留所(无拘留证)拘留12天。周学堂,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合国合法公民,祸从天降无端被拘,且在被拘留的过程中不容分辩,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十分悲哀和万分愤怒。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派出所无故拘留人的权力?
在河南省鹤壁市,法律正逐渐成为官员们手里的大棒,挥舞在大众的头上,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成为法律的代名词,只要在这个部门的行政权范围内,它就是法律的主宰,予取予夺,唯我独尊。所以,暴力拆迁使法律失效,使官员涉黑,使黑道猖獗,模糊了黑与白的界限。如果不尽快结束暴力拆迁行为,类似路金玲式的冤案必将还会上演!
在行政权力与黑社会相互勾结摆平一切的时代,被拆迁户怎么办?当机械长臂高悬在人们的头顶上之时,无论如何也无法把拆迁声与和谐联系在一起,当社会处在不和谐的状态时,则无异于长剑高悬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之上。
采访结束,路金玲告诉记者:“村支书李银河等人非法侵入我家,毁了我的家园,希望有关部门对其严惩。还我们一个公道!”
对此,我们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