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为避税“搞死”老房主 找回身份但丢掉房子
1996年,意气风发的张发楷将成都的房子抵押给李女士,拿着借来的4.4万元远赴云南创业。
3年后,一纸“死亡证明”,一张公证书,将这套房子留给了张发楷的“妻子”李女士。
2009年,已“死亡”数年的张发楷回到成都……
昨日上午,张发楷来到成都市公证处,寻找自己“死亡”的未解之谜。
离开成都数年,他“被死亡”了……
抵押房子外出创业 回成都找产权证时发现自己“死了”
今年已经60岁的张发楷说,1996年,他为了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经朋友“牵线”将天仙桥后街3号的一套26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了李女士,借得4.4万元钱。为此,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随后,张发楷从成都出发去云南做起了生意。
张发楷称,1997年4月,他把4.4万元欠款还给了李女士,李女士也把欠条退给了他。随后,张发楷再次前往云南,房子全权托付李女士代管。同年7月,这套房子拆迁,获赔东光小区40.99平方米的一套房子。
2009年,张发楷在云南生意失败,回到成都,他想拿回在李女士手上的东光小区这套房子的产权证。于是,从2009年9月开始,他就到处托人寻找李女士。“结果听人说她已经去世了。”张发楷有些意外,此后,他来到市房管局查这套房子的档案,房子产权证上竟赫然写着李女士的名字。
令张发楷感到惊讶的事还在后面。2010年1月8日,他在市房管局档案处查询时发现,房子的产权证不仅在李女士名下,自己还“死亡”了。后来,市房管局向张发楷提供了一张成都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上面写着:张发楷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在成都市因病死亡,死后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光小区10-15号遗留有与其配偶共同购买的房屋一处……因被继承人张发楷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女儿张维丽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故上述房屋中属于张发楷遗留的的部分应由其妻子李**(李女士)继承。
张发楷得知,李女士去世后,该套房子就一直由其丈夫陈先生在支配。为此,张发楷找到了成都市公证处。公证处调查发现,公证时确实出了纰漏,于是请张发楷签署了撤销公证的证明。
“这份公证书是李女士伪造的,我的女儿不叫张维丽。”张发楷气愤地说。
找回了身份,但房子还是找不回来……
认定不是“抵押”是“买卖” 原来是房产中介在搞鬼
为了拿回房子产权,张发楷向锦江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经法院审查,认定张发楷与李女士在1996年签署的协议书,并非抵押合同,而是房屋买卖合同。为此,法院驳回了张发楷的诉讼请求。张发楷不服,提起上诉,但依然被驳回。
昨日上午,成都晚报记者在王家塘街找到了李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张发楷在没事找事,一看法院判决就清楚了。”提起此事,陈先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说房子是张发楷卖给李女士的。但为了图方便,李女士请中介公司代办了过户手续。哪知道,中介公司在中间捣鬼,才出了张发楷“被死亡”的事。
为张发楷办理公证撤销的工作人员证实了陈先生大说法,他称,来办理该房屋过户公证的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房屋中介提供了国土局出具的一份张发楷与李女士的结婚证明和一份张发楷的死亡证明,公证处为其办理了公证。直到张发楷的出现,公证处才发现事有蹊跷,于是找到了国土局。经证实,李女士的个人身份信息、二人的结婚证和张发楷的身份证明均系伪造。
“这样可以避税,房屋中介就能多赚钱。”该工作人员表示,自从这件事发生后,公证处特别加强了对类似公证的审查力度。
成都晚报记者 锁千程 摄影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