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从离婚到现在已经有7年拉,离婚后村里的干部问我,户口是迁回娘家,还是落户在离婚的居住地。我选择把户口留在现在的居住地,村里给我开了个门牌号,可是土地一直不给我批。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过流浪的生活。现在我们村子规划好多人要搬进楼房,而我确只有这个村子给发的门牌号和在这个村子的户口本。开发的赔补没我的份,住房的补助没我的份,以后村里盖起来的楼房没我的份。难道我这种情况只能漂流在外面吗。在外面生活的艰辛让我多么的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家啊!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在这个村子里面做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