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满载化肥的货车行至巴中唐巴公路西华山隧道口一个下坡路段时,刹车突然失灵。36岁的驾驶员李之龙慌忙跳车逃生,无人驾驶的货车因此与其余3车相撞,导致8人死亡、1人受伤。昨日,记者从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获悉,2010年“6.7”重大交通事故目前一审宣判,“跳车司机”李之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法院查明,2010年6月7日下午,李之龙从左侧车窗跳车后,货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冲向左侧道路,与其余3车相撞,导致当场死亡5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1人受伤。经巴州区交警大队认定,李之龙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巴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李之龙违反交通
法规,造成8人死亡、一车报废、三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犯交通肇事罪 ,又因其情节恶劣,故应予以严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刘先贵)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