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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第三者的疯狂“骚扰”

如何应对第三者的疯狂“骚扰”

我与丈夫于2008年9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一直以来我们感情很好,家庭生活很融洽。2010年3月我因公到外地出差,两人聚少离多。之后我们于2010年10月离了婚。当时是由丈夫提出,离婚的原因是长期分居,双方性格不和,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有了外遇(我当时并不知情)。离婚后1个月,丈夫很后悔,一直希望回到我跟女儿身边,并向我坦白了有外遇的实情。经过再三衡量,看在女儿及家人苦苦哀求的份上我决定接纳他的回归。谁知噩梦也就此开始了。那个第三者,曾经我丈夫为了她跟我离婚,并承诺跟她登记,也稀里糊涂地见过女方的家长,想当然地人家觉得他们会走到一起,所以现在丈夫想回到我的身边对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她百般阻扰,不让丈夫去单位上班,自己也请假24小时监视,不让他走出她的住所。最后感觉已经无法挽回我丈夫的心就勉强答应让他走了。丈夫那边的家人从人道主义上出发也给了她经济上的赔偿,她也写了承诺书表示不再纠缠我们的生活。从此丈夫回到我跟女儿的身边,不再给那个女的任何联系。但是疯狂的她并没有履行之前的承诺。自10年的12月中旬自此两次在我们位于临平住所的小区内张贴印有我丈夫照片的“寻骗子启示”的告示,诽谤他。一遍遍往我们家打电话,往我手机发骚扰短信。并且利用黑客盗取了我和丈夫的QQ,给我们所有的好友发邮件,添油加醋地述说我丈夫对她造成的伤害,并告示我丈夫是个骗子。前几天我还发现她在19楼论坛上也发了“寻骗子启示”的帖子。上面公布了我丈夫的照片,他的身份证号码,以及舟山老家的联系电话。目的就是不想让我们好过,想要彻底毁了我们的家。现在她还扬言已经跟媒体取得联系,近几天会到舟山老家去拜访我们。
我想请问,她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隐私侵权罪和侵犯肖像权罪?她说她的承诺书上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所以不需要履行承诺,请问,她这样是否又构成经济诈骗罪呢。麻烦大家给我一个鉴定吧。。我们的生活现在实在被她搞得一团糟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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