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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照片被央视热播剧盗用 成主人公已去世母亲

市民照片被央视热播剧盗用 成主人公已去世母亲

  陈先生要求先赔礼道歉,再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本报记者 段琼蕾

  电视剧《古今大战秦俑情》正在央视和深圳卫视热播,在宁波工作的陈先生无意中发现,自己妻儿照片居然出现在了剧情里,而且照片中的妻子在剧中成了主人公已去世的母亲,这让他觉得很晦气。
    昨天,电视剧出品方之一的“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黄小姐向《钱江晚报》记者承认,照片是美工从网上直接下载的,目前他们正与陈先生沟通。

  陈先生要求先赔礼道歉

  再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昨天下午3点,陈先生将一些资料发给了黄小姐。

  “谢谢《钱江晚报》,”陈先生说,他已找了律师咨询、帮忙。

  陈先生说,电视剧出品方要他把提出的要求都写下来,比如在哪类媒体上公开道歉,比如要求赔多少钱等,然后一起发过去。

  “这个我还没发,因为我的律师建议,先要对方赔礼道歉,其次要他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个电视剧传播范围很广泛,具体赔偿金额需要一段时间来算清楚。”陈先生说。

  电视剧出品方承认

  是美工工作不严谨

  黄小姐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的调查,“美工工作不够严谨,为了剧情需要,直接在网上选择好图片就拿来用了。”

  黄小姐说,她会先把陈先生发来的材料和诉求提交到公司。由于这部电视剧的出品方有5家,最终怎么处理,还要大家一起商量。

  家庭合影成特务家属合照

  辛亥革命先驱遗照当成土匪遗照

  昨天,记者打入“侵犯肖像权 电视剧”一搜,发现类似案例不少。按照律师说法,当事人获得的赔偿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新京报》报道,2009年5月31日,因家庭合影被作为国民党特务家属照片使用到电视剧《数风流人物》中,75岁的夏老先生等9名照片中的人物及亲属,将该剧出品方北京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宝华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宝华公司侵犯了夏家的肖像权。但电视剧为情节虚构的影视作品,一般观众不会将剧情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且含涉案照片的镜头持续时间较短,该剧中播放涉案照片并不必然导致9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法院判决,宝华公司停止在剧中使用涉案照片,在未出售的电视剧中剪掉含有该照片的镜头,向9原告出具道歉函,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潇湘晨报》报道,2007年9月,当时85岁的禹坚白发现,央视热播的反特剿匪电视剧《英雄虎胆》中,土匪头目“何老大”遗照用的是爷爷禹之谟遗照。禹之谟是辛亥革命先驱。

  这张照片在电视剧里照片出现了30多次。后来制片方上海华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认,照片是美工在网上搜的,不慎误用。

  当年10月,禹之谟重孙女禹宪委托律师向《英雄虎胆》投资方等6家单位发去律师函,同年,《英雄虎胆》被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全国停播,收回片子,删除相关剧情。

  经过9个月的协商,双方才达成和解:制片方给禹之谟后人一定数量的精神赔偿,用于修建禹之谟铜像,并公开道歉。

  作者: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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