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称“纳税购房”新政并非排外
本报讯 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政策执行;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暂停在本市购房。本市昨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些内容成了被广泛关注的热点。
“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税收征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以及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昨天出台的北京调控细则中,尚未公布本市具体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本市会按照国务院要求贯彻执行。昨天公布的细则中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据了解,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合理确定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会按照要求,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该指标将综合考虑到今年的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各个方面,科学制定。
“通知”中的楼市调控政策具体有15个方面。这被称为“京十五条”的要求,自发布次日起执行。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作为“国八条”的落地政策,“京十五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内容还显示,本市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热点答疑
问:怎么看待设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这个“门槛”?
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限定5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保、纳税并不是排外政策。这体现出政府希望留住人才在北京长期奋斗,使这些人才在推动北京发展的同时,实现个人梦想。
问:“京十五条”主要是限制什么样的购房需求?
陈志:限购政策不是光针对外地户籍人口的。对本市居民,同样有着比较严厉的政策。
“京十五条”的限购政策主要限制的是投机性需求。如果有人没有给北京的经济发展做贡献,他就是挣了钱就跑来北京炒房,北京房价炒高了他从房地产市场上获利后再撤走,这对于一直在北京奋斗的人也不公平。
问:拿不出纳税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士能否买房?
陈志:现在政府是引导市民房屋消费“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在北京工作的外省市户籍人可以先通过租房满足需求。
问:限购后是否会出现房租一路走高的情况?
陈志:北京会加大对中小户型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而且力度相当大。这样,虽然租房需求增加,但供应同样在增加,租金过快上涨的可能性不大。政府同时在引导大企业、产业园区提供公租房给来京工作的人员,这种公租房相对便宜,更不会拉高租金了。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