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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士群体,谁来关爱!!!

弱士群体,谁来关爱!!!

今天是中华民族,我们伟大的祖国,百年难遇,盼望以久的奥运会在首都北京圆满胜利闭幕,是全国人民举杯欢庆的好日子。
    而我是一名下岗工人,高兴不起来。在1999年为了祖国发展,武汉的发展,武汉拖拉机厂要搬到汉阳郊区汉南,厂里的工人只能分流,买断下岗,我们这些年轻的技工,只有带头买断下岗。
    下岗了要生存,只能自谋出路,经人介绍来来到了汉阳商场旅游公司的白云饭店,那时是2000年2月刚过完年,想到自己是三十岁的人,不能在折腾了,好好的工作。
    这期间商场没给我们签合同,没有买社会保险,谁知道2007年底国家有了新的政策,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在2008起为在职职工要买社会保险,下面这些企业单位开始有对策了,为了逃避,为了违规,没有商量的余地,口头通知你12月31日是你上班的最后一天,你一定安心的上好最后一班岗,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做了七,八年,按八个月每月460元给补偿。
    就这样我们被炒了,心理挺别扭,不舒服,就向律师咨询了一些劳动用人方面的问题,刚好好多单位也这么做,新闻报子也报道这些事是不对的,不好的,为了逃避一些费用,做一些违规的事,肯定不对。
    我们就用起了法律的武器,向劳动仲裁提起了申述,虽然劳动仲裁,判我们赢了,劳动仲裁判决我认为太荒唐,太荒谬了,我把裁决在这里给你们看一下:
   一 :被申请人按申请人2006年1月~~2007年12月个人窗口支付给申请人养老补偿金2334.8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三:本仲裁费4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此款申请人已代交,由被申请人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以上由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共计:2734.48元,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率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这就是我们的仲裁书,给任何一个人看,就认为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我是2000年2月6日进去的,为什么只判2006年1月~2007年12月,没有得到公证的判决,我们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
    2008年8月4日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了,现在等待判决。调解中庭长谈到了一些问题,这是社会留下的问题,我们是弱式群体,不怎么好判,象这样的太多了,之前给判了的,上面给予批评推翻,认为最好调解。
   在这里我认为不是社会留下的问题,而是用人单位违规,上面政策三番五次提到用人单位签合同买社会保险,为什么不执行,强制了就辞人,用一些退休人员,而一些没退休,需要工作的人就该回家了。我需要帮助,我需要援助,现在是调解期间,你们认为我该怎么办???

外地农民进城打工拿不到工资

我们在盘龙城一服装厂打工,20天前离厂,厂里每月月底发工资。5月31日去拿工资,厂里老板娘说帐还没有算出来,让我们明天去,6月1日我们去了,老板娘说帐都算好了,又让我们明天去,向这样一拖再拖,我们在盘龙城又没有落脚的地方。。。。。。。6月1日晚上工资都发了,我们的离厂的还拖着。我们该找谁???
╮(╯▽╰)╭我也很无奈啊!这个论坛,律师都不管我们的!
我入职1个多月,但请假一个月,实际在公司二十多日。签合同与协议时候她们说的很好听,但是不让我把合同与培训协议带回去看以后再签,我又不太懂,就稀里糊涂地签了。也没给我。到现在也没
工资也脱了又拖,总是有很多理由。工资单要自己亲自签后才打给个人账号
公司太多违规操作的,而且侮辱员工人格尊严。
我提出辞呈,当晚他们就要我不用上班了,交违约金。我说先拿了合同再谈这些。他们说好
但是知道我6号要离开那个城市,他们说7号才给我。这不明显故意嘛!可能又像工资一样,找各种理由拖着
找劳动部门人家也就官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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