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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燃放应该彻底放开

鞭炮燃放应该彻底放开

世界因为多姿多彩而美丽,世界因为不同而精彩。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就在我刚发了《男人在鞭炮声中成长》的帖子后不久,就看到了《北京冲进烟花爆竹现实吗》的博客。看了以后我更加有理由主张:鞭炮限放应该彻底放开。

鞭炮燃放由完全无限制到禁放,然后是限放,这个过程耐人寻味。

不可否认放鞭炮有不少害处:如安全方面,除了人身安全外,还容易威胁公共安全,如北京央视的大火,今年沈阳五星级酒店的火灾等等。另外,鞭炮制造过程中的爆炸事故也令人触目惊心。再如环境污染方面,首先是空气污染,今年除夕南京市的空气质量就变成了严重污染;其次是噪声污染,石述思石先生就因为大年夜被鞭炮吵得睡不着觉而主张恢复鞭炮禁放。这些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了,以前全国范围内的禁放潮,大概也是基于以上的原因。

后来政策改为有条件限放,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首先是民意的被重视,过年放鞭炮民间的呼声很高,政策的制定者们不再拍脑门或者心血来潮就定调拍板,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其次是民俗的被重视,过年放鞭炮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最近我们只顾与国际接轨,向西方学习,却忽略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失去了自己,即使得到整个世界又有什么用处呢?

当然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允许有条件的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出于增加内需和税收的考虑。众所周知,抽烟百害而无一利,后果比烟花爆竹要严重得多,但是为什么不彻底禁止抽烟呢?还不是利益和收入在作怪?既然如此,增加内需,增加消费,增加税收也不是件坏事,在房地产业需要调控的今天,也需要其它产业来弥补房地产的拉动作用。另外也可以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

如上说述烟花爆竹由禁放到限放,并不是因为烟花爆竹的上述弊端得到了改变或者消除。但是关于环境污染,毕竟是短期和暂时的,控制产业方面的环境污染才是更基本、更紧迫、更有效的。至于安全方面虽然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但是人们仍然乐此不疲,没有谈鞭炮而色变,再说吃饭还有噎死的情况呢,做到基本的防护和起码的注意就行了。真正需要改善的加强管理的,是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的安全。

石先生的博客中唯一有新意的一点如下:

“由于北京烟花要比周边地区贵好多倍,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工资都追不上物价,便图便宜,纷纷不远百里到河北采购——这直接影响了本市烟花爆竹的销量,但人民群众不都是遵纪守法良民,部分同志不仅买了政府允许燃放的,也买了不少分贝堪比炮弹的违禁货,燃放起来宛如晴天霹雳,没把怪物年吓着,倒吓得不少意志薄弱的孩子、老人心惊肉跳,直盼着黎明的曙光早些到来。”

其实这是典型的指鹿为马、李代桃僵,把垄断这个罪魁,归结到鞭炮的身上。鞭炮为什么这么贵?稍微有头脑的人都不难理解。除了由于鞭炮的危险性,在增加了安全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成本外,税收和灰色成本也最重要的原因。据说零售价400元的鞭炮,税费就达到了一半;而各个鞭炮销售点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打点相关要害部门,据说公关费也达到了数万元。

如果破除垄断,不仅生产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生产合规的普通鞭炮利润就得到了保障,再辅以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谁还愿意生产那些危险程度高、噪音过大的鞭炮呢?另外鞭炮的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谁还需要跑到百公里之外的地方去采购鞭炮呢?

如果取消鞭炮禁放是出于民俗的原因,那么结婚燃放鞭炮、盖新房燃放鞭炮、申奥成功燃放鞭炮、贪官恶霸被惩处燃放鞭炮、开海祭神燃放鞭炮难道不是民俗?为什么只有过春节才能燃放呢?

目前的现实是有条件限放鞭炮的执法根本不具备条件,即使把所有警察都派出去执法也无济于事,何况警察也要过节、警察也要结婚吧。因此这条法律在现实中并没有被执行,处于放任自流的情况。如此,则是法律显得显得相当不严肃,将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鞭炮燃放还是全面解禁为好。政府要做的,就是要使相关产业合理健康有序发展。当然,全面放开并不意味着鼓励大家燃放烟花爆竹,引导民众过一个健康合理积极向上的生活,是全社会一个长期的任务。由堵到疏,这才是一个成熟社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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