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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事前防卫?假想防卫?

故意伤害?事前防卫?假想防卫?

我家门口前有一处空地,在居民小区之内.平时无车辆通行.2010年4月来了一帮人占地打扑克,一打就是1天.叫喊声,吵闹声让人不能忍受.我父亲猜测这群人是打算占地摆摊做有偿提供扑克摊生意的人.因为那时候我们周围很多人进行此营生,我父亲考虑到小区环境更重要的是自家门口不受影响对其进行驱逐.后2010年7月31日当天又来了一帮人,(都是20几岁的青年.而且身材高大,派出所有记录平均身高都在1.80米以上,而我的身高是1.65)在离我家门口约2米外打扑克,而且一打也是1天.(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事发时下午4点)我父亲已年过70,虽然扰民声让人讨厌,但对于一群身材魁梧的青年要上前驱逐多少有点心虚.随后打110报警.在父亲报警完毕又出门时后,打开自己的MP3放大声音,意欲间接告之不受欢迎.对面随即开始污言秽语指桑骂槐.但其中一人可能是感觉如此扰民1天良心发现准备离开,后被其中好似带头的青年拉住,说了一句:"今天你说什么都要帮我!"由此一直在家里不想惹是生非的我断定这帮人来此打扑克针对我父亲别有用心之人.很可能是几月前被父亲驱逐那帮人叫来报复我父亲的.随即我出门拿起一空啤酒瓶摔向离他们2米远的地面并出言:"怎么?有意见?"以作试探.其中一男青年依仗人多势众随即出言威胁骂到:"XXX,你再摔一个给我试试!"并手提马扎准备上来打我.由此我当时100%肯定是来报复的.我随即抓起附近另一酒瓶快速上前朝其额头左边打去,酒瓶碎裂.后他们3人立刻上前用马扎打我.我用左手抵挡左手被打伤.在将手中还握着的破碎酒瓶剩余的瓶颈向前掷去后,3人可能感觉占不到便宜就开始逃跑.与后来的110警察一起回来带我上了警车到派出所处理.
    后来在2011年2月20日被我打的青年额头伤情鉴定为轻伤,遂向我提出50000元索赔,超过我个人接受能力.和解无效.遂公安机关要以故意伤害罪对我提起公诉.
  我在拿啤酒瓶打他前是通过深思熟虑的,单纯是想通过看似野蛮的行为给予对方一定震慑力.毕竟对方是一群人,而我只是一个.而且打他的位置是避开了紧要位置,也就是躲开了各器官以及人头部可能致命的头顶和太阳穴,选择了左前额头.虽然瓶子破裂但力度并不大,瓶子当时是完全破裂的只留下瓶把.过后我考虑这可能是瓶子质量问题(= = 笑).而且在被击打人击中后,立刻就能对我进行攻击来看,也可以证实我当时的力度.我并没有想给予对方严重的损伤,只想吓走他们.当时的局面是我1人对3人,我并没有过人的功夫.当初完全是通过随机应变临时想出来的震慑对策.而后对方所做的伤情鉴定我不知道怎么会定义成轻伤,本来是他们过来寻衅后吃亏我感觉可能是想整我.现在对其伤情鉴定我已申请重新鉴定中.

综上所述,我想请教下律师.如果被公诉起诉,我在攻击前的考虑法庭能否接受?这件事定性为事前防卫或者假想防卫胜诉可能性高不高?望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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