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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经营色情发廊获刑1年零9个月

女子经营色情发廊获刑1年零9个月

近日,无锡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李某在无锡经营一家理发店,2001年4月18日,其因容留、介绍卖淫被劳动教养一年。出狱后,李某还是从事着理发行业,年纪渐大的她为轻松赚钱,便又动起了容留他人卖淫的念头。于是,她很快联系上一位姓皋的女子,并介绍她在店内从事色情服务。2010年10月9日22时许,小皋在李某店里进行卖淫时,李某被当场抓获。浦德民 唐波姣

(本文来源: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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