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干部借搬家之机收受他人贿赂终落法网
碰到搬家这样的喜事,亲朋好友送上礼物以示庆祝原是人之常情,但家在阳谷县的唐某心存侥幸,利用搬家之机收受他人贿赂,终落法网。
唐某本是阳谷县某局一名干部,2008年某小学申建新校址,为尽快办完征地手续,该校校长白某多次找到唐某,希望其在学校征用土地过程中给予帮忙,并表示,等手续批复后会好好感谢唐某。唐某答应帮忙并从快为该学校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
在手续办理期间,白某曾多次提出“答谢”唐某,但均被唐某以违反规定为由拒绝。2009年9月底,唐某乔迁新居,听说此事的白某为兑现自己的承诺,遂购置了一台价值6000余元的名牌电视机作为唐某搬家的“贺礼”。一向“严把关”的唐某,这一次却向“不义之财”伸出了双手。
该案已依法由阳谷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唐某最终依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作者:胡美玲 刘忠锋
(本文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