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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工资 出手导致被群殴

讨工资 出手导致被群殴

2008年10月5日,我与表弟张浩应约到头等舱娱乐会所领取工资及一位同事的欠款。大概17点21分到了头等舱,因为头等舱负责人不在,我们先找张浩的同事还钱。该同事多次预约我表弟来还钱不果,承诺在银行转账也不兑现。我们叫他还钱,他东拉西扯,对我们爱理不理,又想故伎重演,叫我们白跑一趟。因我表弟来收钱几次都没拿到,光车费都用了好几十,我们这次要求他给一个明确的时间。他说明天,我们又问明天不给怎么办,他又推说15号,我们说15号不给怎么办?他说15号你只要敢来拿钱,叫我们等到给我们好看。我就不服气,说到,你欠别人钱还把别人鼓到起,今天不还不行。这时头等舱的经理(表弟事后讲)过来了,叫我们滚,我们没有车费,就说今天要拿到钱才走。欠钱的人看到老板来撑腰,就带霸子,“老子不给钱你又囊个”,我就推了他一下,我说不给就不走。经理就给我一锭子,打在我脸上,还叫员工来一起打,吼道:“你妈卖批敢到头等舱来要钱”。十多个人拳脚相对,两个人把我拉到起,围殴我一个人。不一会儿我倒地昏迷,表弟把我拉起来,他也被几个人控制了。我头破血流,脸上很多血,眼镜也肿了,脑袋嗡嗡作响,颈子上、胸口、背后、脚上多出受伤,衣服被撕破,眼镜被打得粉碎。事后查看脸上有多处伤口,可能破相,身上也有多处。我们依然不走,问到讨辛苦钱,头等舱的经理摸了150元钱叫我们快滚,不然打死。我们被吓得不敢停留,几十号人在一起看热闹。出门后,我们到一小诊所包扎了一下,就回到一碗水。我感觉头痛、心慌,全身痛。就睡到床上,我妈妈回来看到了就问什么事由,我给她讲了。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妈妈遂送到县医院就诊,收治住院。
        我表弟因不忍头等舱恐吓(一次叫我表弟到办公室恐吓他,说信不信老子把你打一顿工资都不给你)离职头等舱时间9月6号还是7号,作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弱势群体,被头等舱克扣工资,还收取押金(有发票)不还一个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一章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我作为汶川大地震严重灾区的大学生,返乡休国庆假,头等舱一群人围殴两个人,而且是设计好的“场子”,虽然没有使用明显会致人于死命的凶器,但仅仅拳脚也足以导致被围殴人轻伤、重伤乃至死亡的后果,足以构成《刑法》第二十条中的“行凶”规定。但是严重侵害我的人身安全,身体遭受侵害,以及精神损失,我一个人现在看见陌生人多就害怕他们围殴我,心理造成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8 号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头等舱在不久之前也打过客人,这次又故意伤人。请各位替我主持公道。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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