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售经适房反悔状告买房人 称愿支付双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吕某夫妇出售名下的经济适用房后反悔,他们起诉购房者要求退房,并表示愿意双倍偿还购房款。昨天,这起本市首例买卖经适房指标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吕某夫妇诉称,2006年2月21日,他们与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张某夫妇签订合同,张某夫妇给吕某夫妇2万元,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机会,待5年后可以上市转让时再办过户手续。随后,张某夫妇以吕某夫妇的名义交齐了24万元房款,并住进新房。
今年1月,吕某夫妇起诉张某夫妇,称合同无效,要求张某夫妇腾退房屋。
在诉前调解中,吕某夫妇表示,愿意以双倍的数额即48万元,偿还张某夫妇当初支付的购房款,换取他们腾退房屋。张某夫妇拒绝调解,并提出反诉,要求吕某夫妇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张某夫妇认为,吕某夫妇见房子涨价,才要讨回房子。
此案未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