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奇闻}王鹭佳,一名骗子骗了一个城市
作 者:看他还能骗多久?
在美丽的“鹭岛”——厦门,有一名叫王鹭佳的“文化”骗子,此骗子在只有一枚作废单位公章(“厦门市演出公司”印章),诈欺条件“十分艰苦恶劣”的环境下,本着“没有欺诈条件创造欺诈条件”的“诈骗精神”,在铁杆儿“保护局”(厦门市文化局)三任渎职局长的“大力支持”下,历经十几年坑蒙拐骗的“不懈奋斗”,终于把一个早已废止的单位名称(即“市演出公司”)骗成了一个知名度颇高的“品牌演艺公司”,培养了一批“马仔文化公司”(即“私营文化公司”),将原本在厦门文化系统默默无闻的普通科员王鹭佳骗成了一名“资深的 ‘演出专家’ ”、“耀眼的 ‘文化名人’ ”。该骗子会骗、善骗、能骗、爱骗,接下来请大家欣赏此骗子的绝顶骗功,看一看他都骗了谁。
一、骗了合作伙伴:骗子王鹭佳以‘联手创办文化公司、协作承揽演出活动’之名,利用别人对他的真诚与信任来专门蒙骗项目合作伙伴,无赖侵吞他人应得的合作利润并占为己有;
二、骗了企事业客户:骗子以空壳单位(“市演出公司”名义)在厦门及福建省内蒙骗了几百家企事业单位(“客户”),大举进行所谓的“文化服务”,为“客户”“策划承办制作演出项目”,骗取企事业“客户”的“演出承办服务费”,牟取非法暴利;
三、骗了“行业机关”:骗子造假敛财十多年,作为文化系统主管部门的厦门市文化局虽知情、许可“市演出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却不知道这个皮包公司是如何运作“文化洗钱、演出诈骗”业务的?也不晓得其到底诈骗了多少黑心钱?反而还要为骗子背黑锅、擦屁股,忙不迭的为他掩盖真相、提供伪证……厦门市文化局公然“承认”他的‘敛财公司’是该局“首家直属文化经纪机构”,而骗子对待曾为他提供“良好”的造假平台,让他捞赚了大把赃钱、为他作挡箭牌、“保护局”的态度则是用过之后就栽赃嫁祸、推卸责任……
四、骗了“主管领导”:骗子所在的厦门市文化局几任局领导对他历来都是十分“器重和重用”的,不仅允许骗子使用“市演出公司”废止的名称和作废公章假冒事业单位非法经营,还曾把该局属下的厦门艺术广告公司、鼓浪屿音乐厅、厦门市电影发行公司、厦门世纪星演出公司等多家正规单位交由骗子“运作经营”,可如今丑闻败露后骗子“回报”曾“扶持他、支持他”的现任主管局长是背叛、出卖……
五、骗了市民观众:厦门的市民观众们会哪里知道,这个运作了近400多场各类文艺演出、文体比赛活动的“厦门市演出公司”竟然是个无事业单位法人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无银行帐号,“飘荡”在空中的“皮包诈骗公司”。那个气质儒雅、风度翩翩的“鹭岛文化名人”——王鹭佳居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耻骗子、无赖流氓及伪君子;
六、骗了文化市场:骗子依仗有厦门市文化局作后台撑腰,便以“行业霸主”的姿态垄断着演出市场,打着‘做商业演出’的旗号搞欺行霸市、巧取豪夺,恶毒地打压、排挤同业(这些同业公司都是证照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而自己却干着冒充事业单位、违法经营演出、造假诈骗偷税,到处坑蒙拐骗、欺世盗名的卑鄙勾当,严重扰乱了厦门的文化市场秩序,也严重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七、骗了职能部门:骗子多年来在厦门从事非法演出经营期间,瞒骗过了市编委(今为“市编办”)、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不仅都没有发现他的非法运营,还能让这些职管部门为他的长期无证照经营、从事商演诈骗活动大开绿灯,提供“方便”;
八、骗了网络网友:骗子一个人在网上开设了五、六个博客(制作了精美的“市演出公司”的专署“公司网站”),时常的发几张低俗的“色影”图片、贴一篇“尿水”一样的无聊文章,自以为是、自吹自擂、自欺欺人的“忽悠”那些不了解他肮脏底细的各地网友们(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女性网友们);
九、骗了新闻媒体:骗子曾蒙蔽了多家正规的新闻媒体(其中有报刊杂志也有广播电视)为他本人及‘诈骗公司’和‘商演敛钱业绩’进行过大肆包装炒作……当其犯罪丑行被拆穿后,此骗子仍不甘心失败的怂恿“某报社”一无职业道德的不良记者(冒挂某法官为通讯员之名)为自己的‘造假欺诈’撰写文章内容虚假,意在替‘诈骗公司’描白藏黑、遮羞盖丑的‘垃圾新闻’;
十、骗了地方政府: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居然都不知道骗子的“市演出公司”是个非法经营的“诈骗公司”,竟然把一些代表政府形象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交由骗子的皮包公司进行“执行运作”(这其中也包括福建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和各方专业艺术演出团体、港台与内地明星艺员等都被骗子蒙在了鼓里);
十一、骗了政策
法规:骗子及厦门市文化局的一系列行为违反及触犯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法》、《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刑法》、《党纪处分条例》及“行政问责制”等
法规条例。但因厦门市文化局的袒护包庇(曾向司法部门提供伪证)使得这个造假诈骗的重大案件在“鹭岛”范围内遭遇‘宣传部’是不闻不问、装聋作哑,‘文化局’是将错就错、瞒天过海,‘工商局’在依照“条例”、追诉过期、‘税务局’查无结果、‘审计局’因没有“单位”无从查起、‘物价局’敷衍了事、‘公安局’则莫名其妙的不能立案、人民法院为“减少麻烦”不予受理、纪律监察是没有态度、躲躲闪闪……出现了一名骗子控制了多个政府机关及司法部门的可怕而尴尬的局面,使我们惊愕的发现:在骗子王鹭佳以“市演出公司”造假诈骗这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嫌案件上,因为厦门市文化局的幕后“摇控”一切政策规定、法律条款、司法程序及执行手续都荡然无存……
十二、骗了国家司法:骗子曾在法院工作过,很会钻法律的空子而使自己逃避制裁,更会控制司法(法官)搞‘借刀杀人’来实施报复,指使执法人员偏袒自己、整治举报人,导致出现了违法乱纪者逍遥法外、举报犯罪人遭遇处罚的司法乱象。
骗子王鹭佳从现实骗到了虚拟(网络),从大陆骗到了台湾(台胞),未来也可能要从中国骗到世界……其骗术之高超、骗技之娴熟、骗胆之狂大、骗品之卑鄙、骗行之恶劣、骗面之广泛、骗害之深重是令世人所惊叹的,他骗出了“全新的‘文化概念’——用‘文化洗钱’、‘演出敛财’的“软诈骗概念”、骗出了“知名的‘企业品牌’ ——此“诈骗公司”已是厦门市乃至福建省境内的知名“演出机构”、骗出了“辉煌的‘商演业绩’——近400余场文化艺术体育敛财诈骗活动、骗出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十几年的非法利润至少诈得1.2亿元以上的赃款、骗出了枉法舞弊的处罚判决——完全倾向骗子与保护伞的公安处罚与法院判定、骗出了包庇犯罪的投诉无门——历经11个月的举报出现了官官相护、相互推逶、骗出了离奇的‘违法不办、有罪不惩’——骗子造假诈骗不犯罪、举报人检举犯罪遭处罚的荒诞现象……真的是骗出了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