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报销金与工资的关系
本人于2009年9月份生下一宝宝,之后拿着相关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总共报销回来八千多点(包括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我想咨询的是:
1. 我只能拿到社保中心报销回来的八千多吗?公司在本人产假期间不支付任何工资了的吗?因为本人查阅相关资料说医疗费用应该归本人所有,而生育津贴的话要跟产假工资相比的,哪个高就按哪个来的;
2.还有,如果公司没明文规定的话,产假工资是不是应该就是之前上班时的工资呢?还是按省平均工资来呢?
3.之后公司有打电话来催上班,但本人一直没去,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已经解除了合同关系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