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为人民做主还是为钱做主?
在2006年的时候,贵州路桥公司开始在我家屋钱修二环路,因为我家离二环路施工现场很近,所以在修路的施工过程中对我家造成了和多的问题。
1、在2007年3月我家抽水饮用时发现我家的机井饮用水有股很刺鼻的臭味,因为我家水井离放炮施工现场只有几米远,在施工放炮过程中将水井、粪池和沼气池都震漏,生活污水和粪池里的水流进了水井导致水质变坏变臭。我们发现后立即将这个情况向贵州路桥公司领导和村领导反映,他们也亲自来我们家查看了具体情况,确定井水不能再饮用,所以决定让我们临时接二环路的工人的生活用水来用,待放炮完后再做一个长久的解决办法,我们也理解对方的难处,所以同意了。
2、2007年4月的一天,中午12点多钟的时候。一声炮响将我在屋前地坝耍的86岁高龄的老母亲吓倒,还好被同时在地坝的二环路工人及时扶住才没有摔倒在地上,避免了老人更大事情的发生。休息了几个小时后才稍微好一点。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在7点多钟的时候我母亲又突然昏倒在地,被二环路的工人发现及时叫我们。我们将她扶起来睡在床上,马上去叫医生,几小时后我母亲苏醒。同时,工地的胡施工员也来了解了情况。他说:他一定会将这些事向上级领导汇报,我们的房屋一定要拆迁。但我的母亲却因此住院,先是在惠民镇医院住了两三天,不见好转。又转到土桥花溪医院,一住就是一个多星期。医生下结论说我母亲是因为一时的惊吓导致脑部供血不足而昏倒的。出院后情况虽然好转,可我老母亲出院后却不能回到她呆了一辈子的家,只能留宿在南坪亲戚家里,一直不敢回家害怕再次发生这种事情。
3、因为二环路横档在我家屋前,屋前的水沟被路堵死,水无法排出去,生活污水和粪便就流入其中,恶臭难闻,特别是夏天更是苍蝇满天飞。而且污水处在二环路和我家土地的交界处,污水占据了我家的土地还淹死了20多棵果树,至今未解决。
4、施工中连续的放炮,炸飞的碎石将我们家的屋顶的瓦片炸烂,且砖砌墙壁出现了3mm左右宽的裂缝,屋内地面也出现裂缝.猪圈屋更是严重损坏导致我们不能再喂养猪。我们将情况向贵州路桥公司的领导、村内领导、镇领导反映,他们来查看后说会及时给我们解决问题。第二天就叫我们去村办公室商量对策,最后决定让我们搬迁房屋,并填写了拆迁房屋申请表。事情就被这样搁着了。
5、2007年7月份连续下大雨,由于屋顶被放炮中的飞石炸烂一直未得到修补,所以家里到处都在漏雨。我就拿着桶去接雨,才发现房前2米多深的水沟里的水已经涨到地坝边了,大雨不停的下眼看就要涨到屋前了,我急忙到施工办公室去找领导,他们不予理睬,然后我就给唐经理(贵州路桥一经理)打电话说明这个情况。唐经理才叫来挖机把前面的二环路挖了一道水渠才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但是这个事情只得到一时的解决,因为过后路又被封死,水又不能流出去了。
6、在连续的施工放炮过程中,由于放炮的震动和屋前水沟里的水常年累月的将地基泡软,导致我家的地基震动下沉,房子就跟着下沉了,地坝也出现宽35mm,高15mm左右的裂缝,有的这样的危房我们住着每天都担心,曾多次把上述问题向二环路领导和政府领导反映,也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换来的是我们无尽的等待。
现工程基本完工,二环路提出由他们赔偿镇政府出面解决房屋问题的方法为:距放炮点25米以内的房屋价格为12.5元/平方米,我们无法接受这种处理方案,也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我们的想法,镇政府部门通知在2008年12月1号下午去政府领取房屋赔偿金。政府表明了态度,我们家的房屋赔偿情况不再做更改,而且不再管水井等其他赔偿事情。当时我们不愿意签字领钱,还与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吵了起来。第二天下午,派出所所长就直接带着钱到我家要求我们签字领钱,我们拒绝签字,所长就说了很多威胁我们的话,意思就是,如果不签字领钱就再也不管我们了,而且我们到时一分钱也拿不到。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领了钱,但是我们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明明国家规定在十米范围内就可搬迁的房屋,到最后由于政府和派出所的介入只能得到几千块钱的补偿,并且房屋在几年以后很可能出现倒塌,如果那时伤到人又由谁来负责,我们一家又由谁来负责。并且,派出所所长有没有权利来要求我们签字领钱?政府和派出所的这种行为不由得让我们老百姓产生一种想法,政府到底是为人民做主的还是为钱做主的?如果政府不能让我们老百姓信任,我们老百姓还能信任谁?谁又能为我们老百姓讨个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