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逃资金相关总题的咨询
你好,我公司在10年7月注册资本从50万增加到500万,在09年时购入了一块土地(已取得土地证),价值1000万,并已开始基建,但由于财务核算不健全,该土地未入账。10年7月增资的450万是股东向别人借来的,增资手续办好后,就直接从账上划给该债权人了,造成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了450万的其他应收款。在今年工商年检时,将未入账的土地补做进去,但工商上还是认定我们抽逃注册资金。我们认为难已理解,注册资金只有500万,但我们实际的资产(土地加房屋)差不多有2000万左右,只是在增资的手续上办的不完善,但实际上不能说是抽逃资金吧,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和工商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