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的黑色背景
房地产的不景气主要原因是世界经济潮流的走向,但在我国有种特殊的原因围绕在这个经济支柱周围,政治人物(腐败分子)的护航与黑社会的合作,之所以这么说可以分为几大方面:
一、工程用地的征用往往通过关系取得,即使有竞标也是以合作的形式去竞标欺瞒政府土地规划部门。地产商的首先是耕地,价格便宜好开发,给农民点青苗补偿费而已,往往一些主管人物接受到地产商给农民的补偿款后会层层卡扣,最后真正分到农民手中的补偿款只有每亩地一万多点。由于国家这两年对耕地的保护,地产商的目标便转向农村的宅基地。通过政府规划的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假借其名义占地开发,而农民为此付出的都是血的代价。看看那些回迁楼也只不过是上世纪的落后建筑结构,而商品房和回迁楼被一道墙隔开,清楚的划分不同的待遇,开发商的黑心是让人愤怒的!由此引发了大量矛盾农民敢怒不敢言,从2000年开始农民开始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开发商的斗争正式开始,大多数农民是不希望自己的唯一的根本被开发商侵犯,而开发商为了占地动用了大量的黑势力,使用武力解决和手无缚鸡之力的农民矛盾,更有甚者杀人灭口,这并不是电视剧中才能见到的,而是真真正正的现实,面对血淋淋的从农民手中抢过来的地再在上面盖上楼房又能卖的好吗?!
二、如今在中央领导的努力下农村的孩子上大学的机会越来越多,上了大学的农民子弟户口由农业变成了非农业,户籍调到学校,毕业后可能落户到其他地方,地产开发商对此大做文章,由农村上大学调走的非农业的人开发时没有任何补偿,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人的存在,这实在是太不合理了,我国法律对次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地产商会胡乱的使用法律条文,对从农村出来的非农业剥夺一切所应享有的权利,没有回迁安置房,没有补偿款。而这部分人往往是被政府部门忽略的,这部人的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这部分人大多都是懂法的人,他们用着自己的知识法律手段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时,地产商会与当地的公检法勾结剥夺他们的权利,自然得不到保护,而这部分人有的甚至被公检法和地产商的黑恶势力限制了人身自由。这种地方保护做的有些过火,即使是维护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提高税收能力,那也不能剥夺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啊!这样的楼房下面用无辜者的鲜血做基础能稳固多久?!
三、商品楼的质量和售后不能用倒数第一来评价,2009.1.1在北京东面的燕郊开发去,购房者用血书写在身上“还我楼房!”这天是元旦是个喜庆的日子,而告状无门的购房者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地产商的不满,其实上升到一定程度是对当地政府的不满,公检法对次往往是不受理,或者受理后最倒霉的还是百姓,法院玩弄法律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受理后判决原告胜诉,但是诉讼费由胜诉方承担。比如40万的房屋产权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要承担4%的诉讼费,也就是16000的诉讼费,这样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地产商接到判决书后自然是迟迟不履行责任了,原因很简单,法院执行庭不会对其强制执行的。
四、政治背景极为复杂,尤其在北京周边的河北省管辖境内,地产开发也是最为广泛,而地产商人都有自己的“后台”,FC集团,XD集团,HF集团,HY集团等等(字母是暗称,由于地产商的黑势力,笔者没有明示)。黑手无处不在,罪恶无处不有,与和谐社会极为不协调。望政府扶持产业支柱要严格监管!重税收同时重民生。
五、买楼人望而却步,由于前些年的打击,购房者是不会轻易去买房了,刺激消费是需要消费者的信赖才能够进行促进经济增长,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话不是光说给老百姓的,更多的是说给掌握经济民生的人的。不要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拿了人家的钱还要耍弄人家,这样太缺德。当金融危机的寒潮袭来时地产商们你们依赖的不光是政府救济,更多的不还是依靠我们广大的百姓吗。全国14亿人口有8亿人对你们失去信心你们还能走多远?政府的经济适用房会逐渐取代商品房,虽然发展很慢,但老百姓会看到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