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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移动大规模裁员瞒天过海

联想移动大规模裁员瞒天过海

联想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年后发动了最为凶猛的一次裁员,据说裁员人数在40%,然而如此大规模的裁员却没有形成行业上的影响,主要得益于联想公司裁员所采用的方式:

首先:避实就虚,明明是公司的裁员行为,却让被裁人员写一份辞职申请,从而化被动为主动。
其次:签订所谓友好协议,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大度,显示出你走吧,联想没有对不起你。

另外曝光一个事情:联想移动的终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拿不到自己手上。全部都让公司扣下。
我提供一份联想的协议给大家看看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        工薪:甲方向乙方发放工薪截止日期为 ;
二、        经济补偿金:乙方到岗日期为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  ,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合计  1  个月平均工资;
三、        额外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的个人基本工资;
四、        如乙方有认股权:应在     之前提出行使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股权将被取消;行使时间是每周一和周二上午10:00-12:30,遇国内和香港的法定假日暂停行使,具体假日以联想集团内网公布的为准(网址//hrd.lenovo/zhuanlan/stock/index.html)。
五、        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归还员工借款及办公资产。若因未办理离职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若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有物品丢失或损坏、个人借款或所保管的公司财产未归还等情况,乙方同意依相应折抵价值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        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按甲方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将在发放乙方最后一次工资时一次性发放,因乙方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双方签署的《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继续有效,不因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终止,乙方须严格遵守。乙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及其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
八、        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及联想品牌声誉的任何行为,否则须按照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九、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彼此之间不存有任何争议。除非一方就本协议上述约定事项的履行存在瑕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通过任何机构(包括且不限于司法/执法机构)向对方主张任何权益。双方并确认,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充分了解自身状况,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本协议各条款涵义亦作了充分了解,愿诚信履行且严格遵守本协议之约定。
十、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港、台除外),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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