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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国内外医疗和司法专家发表鉴定意见

恳请国内外医疗和司法专家发表鉴定意见

尊敬的医疗和司法专家:
       来到这里,希望得到您力所能及的帮助。
   
       事情经过是:2009年3月19日,我父亲到北京309医院心外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右侧脓胸。入院后按医嘱口服补钾药氯化钾缓释片、保钾利尿药氨苯喋啶片及静点门冬氨酸钾镁等药物。在用药5天后,即3月23日患者开始全身出冷汗,气喘加重,四肢乏力,家属随即向护士反映。309医院心外科对患者进行血气分析,3月23日14点52分检验结果报出:pH值7.470,PCO2为24.7mmHg,PO2为48mmHg, HCO3值17.9mmol/L, BEecf为-6 mmol/L。心外科未对上述症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直至3月25日早晨继续医嘱患者服用氯化钾缓释片和氨苯喋啶片。3月25日9点和12点医院心外科才取血化验患者的血钾含量,血钾测定值分别为6.12mmol/L 和6.10 mmol/L。从3月25日9点48分第一次血钾结果报出至3月25日15点53分患者转入该医院呼吸科,在发现患者血钾高后的长达6个小时时间里,该医院心外科未给予及时的、必要的检查和对症治疗。3月25日下午患者气喘加重,大量出冷汗,不能独自站起坐下,当天22点小便时晕倒,医生及护士乱作一团,找不到患者床头的湿气瓶,致使在患者晕倒后的前20分钟时间里未给予吸氧抢救。值班女医生给患者作心脏按压,未同时配合人工呼吸抢救。后虽经心脏按压及呼吸机抢救,终因错过了抢救时机,患者于2009年3月25日23点30分去世。
        
       基于医学的相对确定性,我们查询了临床医学外科学、内科学及相关药品说明书,咨询了熟识的医生和律师,认为309医院在治疗和抢救过程中存在以下医疗过错行为,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医疗过错行为
      (一)、该院在给患者联用氯化钾缓释片、氨苯喋啶片及门冬氨酸钾镁等药物时,未高度注意上述药物联用易使老年患者患高钾血症的事实,未同步监测血钾含量。3月20日我父亲的血钾是4.8mmol/L,3月25日已升至6.1mmol/L以上。直至3月25日早晨被告医院继续医嘱患者服用氯化钾缓释片和氨苯喋啶片。
      (二)、该院在发现患者3月23日血气分析结果异常后,未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对症治疗,未及时停用补钾及保钾利尿药,使患者病情加重。
      (三)、该院在发现患者血钾高后的长达6个小时时间里,未给予及时的、必要的检查和对症治疗,延误了诊治时机,使患者病情进一步恶化。3月25日该院心外科对患者进行了两次血钾含量测定,测定值都在6.10mmol/L以上。血钾含量大于5.5mmol/L即可判定高钾血症。从3月25日9点48分第一次血钾结果报出至3月25日15点53分患者转入该院呼吸科,该院心外科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客观上放任了患者病情的向恶发展。高钾血症对人机体的主要威胁是心脏抑制。
      (四)、该院呼吸科未对患者尽到一级护理的责任。该院呼吸科长期医嘱记录单载明对患者进行了7个小时的一级护理,而患者转入被告医院呼吸科至晕倒长达5个小时的时间里,被告医院呼吸科仅为患者量过三次血压,3月25日19点和21点的两次是在患者家属强烈要求下才量的,当时患者血压已明显偏低,分别为98/56和90/50,后两次的血压测量值该院未作记录。该院呼吸科在当晚7点发现患者血压明显偏低后,即应调整用药予以扩容升压对症治疗。实际情况是到当晚9点35分以后才静点低分子右旋糖酐氨基酸。
      (五)、该院呼吸科医师和护士缺乏抢救技能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及时采取必要完整的紧急抢救措施,延误了抢救时机,导致患者去世。患者3月25日22点晕倒后,医护人员乱作一团,找不到患者床头的湿气瓶,患者的输液针头在慌乱中被拔出,护士忙于作心脏按压,未使用拿来的辅助呼吸用的气囊,未配合人工呼吸抢救,致使在患者晕倒后的前20分钟时间里未给予吸氧抢救,未建立呼吸通道;患者22:15出现室颤,未立即给予电除颤,直至22:50家里人提醒时才进行两次电除颤,已经晚了;该院全程参与抢救的呼吸科徐姓护士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日期是2009年3月24日,也即我父亲去世前一天,是否涉嫌非法行医。

        出事后家里人忙于送父亲回老家安葬,因此病历是在2周后复印并封存的,有关抢救的病历部分未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主要病历内容拍照附 http://blog.sina.com.cn/overthrow309 .
   
        请路过的医疗和司法专家给予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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