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法人企业沈阳铁路局下属的吉林机务段在不传达、不公示告知国家政策、铁道部、铁路局关于办理内部退养文件精神的情况下,超越法定权限,违法违规出台文件,搞50岁(男)“一刀切”内退,把我们这些距正式退休年龄还有十年,吉林机务段的业务骨干强行拿下岗,停止工作,一律办理内部退养,以权乱法,非法剥夺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111号令)严格规定了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办理内部退养的法规3要素:1、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2、经本人申请;3、企业领导批准。劳动部259号文件、铁道部[2001]20号文件、沈阳铁路局[1997]329号文件都重申并强调了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原则规定;而吉林机务段却在国家行政法规明令禁止,铁道部、铁路局文件都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出台文件:“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职工,不再聘用任何岗位,……。”强制“一刀切”的霸王条款,该条款违法违规体现在以权代法,无法无天!国家根本法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劳动权在这里都得不到保障,法制又从何谈起呢!
对吉林机务段违反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家行政法规强行剥夺职工正当劳动权利,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我们通过信访、走访等形式四处申诉,维权数载但迄今为止还没有找到为我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依法办事的地方!
企业不解决,信访部门层层下转、层层不作为,劳动仲裁不受理,法院不立案!
漫漫维权路——路在何方?
沈阳铁路局 吉林机务段 被强制内退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