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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无辜人惨遭无良医生核素注射

浙江杭州:无辜人惨遭无良医生核素注射

浙江杭州:无辜人惨遭无良医生核素注射 惊天大案被极力掩盖
作者:钟亚芳  来源:中国反腐维权网  时间:2009-02-20 20:21:14
管理混乱,无辜人惨遭核素注射!

转移视线,无良医生投毒残害女童!


惊天大案,被公安机关掩盖!







尊敬的中国反腐维权网:

尊敬的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

一、惨遭核素注射

2006 年 12 月 21 日 ,控告人(钟亚芳,女, 41 岁,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主管护师)因甲状腺结节,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下称“浙一医院”)核医学科做甲状腺同位素扫描检查。检查时,由于管理混乱,医生不负责任,误将治疗癌症的核元素“氯化 89 锶 ”( 89 Sr )注射到我体内。第二天,我出现了多种严重症状,多方求治,不见好转。

甲状腺同位素扫描,使用的是“ 99m TcO4- (锝)”,只发射γ射线,半衰期为 6.02 小时,对人体无害。而“氯化 89 锶”是一种高毒性核元素,纯β-放射剂,半衰期 50.5 天,用于治疗晚期骨骼转移癌的疼痛,对人体极具损害!

2007 年 6 月 8 日 (事发 158 天),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损伤医学应激中心、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检验证实:我被放射性核素“氯化 89 锶”所害。

2008 年 5 月 7 日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浙一医院核科室设置不符合医疗规范(注射“ 99m TcO4- (锝)”和注射“氯化 89 锶 ( 89 Sr )”在同一个窗口) ;在对被鉴定人钟亚芳做同位素扫描检查用药过程中,误注了放射性药物‘氯化 89 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如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接触‘氯化 89 锶’,则医院的医疗行为与被鉴定人钟亚芳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我原是个身体健康之人,没有任何获取“氯化 89 锶”的其他途径。

2008 年 5 月 15 日 经法庭审理证实, 2006 年 12 月 20 - 21 日医院购进了 4 支原 氯化 89 锶, 3 支已用于癌症患者,余下 1 支院方不能说明其去向。

为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我多次找浙一医院。但他们推卸责任,态度强硬。 核医学科李林法主任竟威胁:“我们院长夫人是省卫生厅厅长,你告到天边也告不赢,我奉陪到底;你要小心!我会找你算总帐……”。

二、八岁女儿遇害

没想到,他们真的下毒手了!

2007 年 10 月,我 8 岁的女儿钟知含突然发病,危在旦夕,经多方救治,病因不明!难道女儿也受到核辐射?

2007 年 12 月 7 日 ,经苏州大学附属二院辐射损伤医学应急中心、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检查,证明我女儿体内有大量放射性核元素。上海放射医学专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2008 年 10 月 13 日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 国家级 ) 做出司法鉴定:“钟知含体内出现了确定性的辐射生物效应;在出现症状的时间前后,受到过放射性核素污染”。

我震惊了!又是核事故!我女儿也遭核辐射!

放射性核元素是国家严管的危险品,只有专门工厂、特定医院才拥有。我女儿只有8岁,发病前从未离开过桐庐镇,没有接触核元素的机会,是什么原因让女儿遭受核辐射呢?

2007 年 12 月 22 日 ,浙江省卫生厅派专业人员对我住所周围的环境进行了监测,未发现放射源。本案变得更加复杂。

结合李林法的恶语,我女儿被加害的疑点上升!

1、核事故的法律后果严重,如得以确认,李林法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为 转移视线, 李林法利用掌握核素的条件,对我女儿投毒,使我女儿也受核辐射,以此说明我是在院外受到的核辐射,以 保住李林法的位子、面子,免除法律责任和巨额赔偿(在我起诉的民事案件中,他们果然抛出了这一观点)。

2 、我女儿绝对没有受到核素危害的其他可能。

3 、我有李林法雇凶对我女儿投毒的证据。

于是,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公安机关护短,拒绝立案,无助母女企盼青天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对放射事故应当立案调查”,“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事故现场的勘查,收集证据、现场保护和立案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007 年 12 月 13 日 ,我向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报案并提供了李林法雇凶投毒的线索,并多次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留取检材。公安机关不予理睬。

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 2008 年 4 月 11 日(报案后 120 天),桐庐县公安局才留取我女儿的尿样。检验时,因核素衰变,未能检测到。但女儿的染色体仍畸变异常升高。

公安机关不检讨贻误战机的责任,反而以此为由不予立案。

更有甚者,司法鉴定后,我女儿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已成定论,但公安机关还是不立案,理由是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如此看来,警察比专家还明白,那还委托鉴定干什么!是否立案,要看有无事实发生。难道警察没看到,事实就不存在了吗?

核辐射、核投毒是个异常敏感的问题,公安机关如此做法,就是要掩盖当地发生的丑闻。

现在,我们母女饱受疾病折磨,面临死亡。历经两年艰难上访,我母女已走投无路了!现在,凶手李林法仍逍遥法外,稳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和浙江省核医学中心主任的宝座。

2008 年 12 月 29 日 ,《民主与法制时报》对本案进行了报道。 2009 年 1 月 19 日《广州文摘报》做了转载。本案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一个单亲母亲,我只有依靠上级机关和领导,责成当地公安机关对全国首例核投毒案依法立案侦查,查清我女儿体内核素的来源,依法严惩犯罪凶手,还我们一个迟到的公道!

控告人:钟亚芳、钟知含

二 OO 九年二月十八日

被害人 通信地址:浙江省桐庐县桐庐镇广场路 70 号 电话 :13868013761 (手机有可能被监听、请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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