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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何时澄清

冤枉何时澄清

我叫刘海林,今年57岁,现住荣成市人和卫镇人和村,在荣成市元兴石材厂工作.2008年5月2日,因工作矛盾,我和单位职工张希彬发生纠纷,荣成法院人和法庭只采信张希彬所提供的荣成第二人民一员的门诊病历和他自己在威海某家司法鉴定所所做的伤残鉴定,判我败诉。因为医院当天的门诊病历明显证明张希彬所做的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当时我不服从判决,向威海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出对张希彬的牙做牙病史鉴定,更科学的证明事实真相。威海人民法院曾调解,我因要求事实真相并不同意调解,而威海中级法院在我方要求再次司法鉴定未答复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判决。我感到很无助,本来我只是在被原告用凶器袭击的情况下徒手防御,张希彬原来自身的伤残诬赖在我们的纠纷中,而造成市县两级法院只采信原告张希彬的证词和证据,而不采信我所提公的证词和证人,我很无助。现在对方在荣成法院提起强行执行,我感到很冤枉。我现在不仅自身有病-小肠串,而且妻子有心脏病,多少年来没有钱治疗,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通过法律咨询才知道,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能为我做主,我向省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下面我将发生纠纷的经过叙述一下:
     2008年5月1日晚上,老板杨元兴的要求晚上做第二天向南韩出口660、100的大理石两张,我就把工作安排给值夜班的张希彬来做。2008年5月2日中午,我去检查这两张大理石板结果发现规格错误,于是我急忙找张希彬了解情况,在宿舍里找到在床上休息的张希彬,询问他为什么出口的两张大理石规格错误,并要求张希彬去工坊查看他自己做的大理石,张希彬说他不管,我就问张希彬你到底能不能干《使用电脑切割机》,我转身离开并想把事情向老板杨元兴汇报一下,这时张希彬从床上起来在地上拿起两个空啤酒瓶底对底相撞,就这样张希彬拿着两个无底带锋利毛边的酒瓶向我扎来,我一看不好,急忙多出屋外说:“你想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张希彬喊着追出屋外,在单位同事小薛的劝阻下,他把酒瓶扔掉,接着张希彬把屋里的大理石茶几掀翻,当时看到事情经过的还有同事宋德胜、老板娘张丽娜、安徽姓朱的同事。我看他这样不讲道理这么野蛮,我就没继续说他,就开着单位的拖拉机去倒掉石粉,当时还琢磨回来把事情向老板说一下。半小时后我回单位,在回来的路上朋友给了捆啤酒,到单位门口,因门卫值班员何延安说这个时间段不能开拖拉机进工厂。我停好拖拉机,扛着啤酒要回宿舍。这时在公司门口遇见怒气冲冲的张希彬,他抓着我的衣服说:“走,咱们到人和法庭理论去。”处于这种状况,我把啤酒放在地上,他评评这个理。这时张希彬从地上拿起这捆啤酒想向我扔来,我也怒气冲冲的问他:"你想干什么,把酒放下来。"张希彬放下那捆啤酒后,接着他就一只手抓住我的衣服,一只手向我的脸上抓来。我一只手阻挡他抓向我脸的那只手,一只手拨他抓住我衣服的手,在撕缠中他将我的上衣口袋撕破,同时无意中我的手指甲碰掉他眉心原来被电击伤的痂,接着我们分开后,张希彬连续3次从地上抓起石头向我扔来,这个时候被午饭回来上班的人和建筑公司木工杨炳琪遇见,并出言制止。张希彬气呼呼的说:“你等着,这事没完。”接着他就向宋家庄的方向走去。目睹事情经过的还有人和建筑公司门卫何延安。2个小时以后,张希彬带着五六个人到人和建筑公司找我,其中一个人看见老板杨元兴就要动手殴打,这时张希彬说:“别,不是他,这是老板,这人不错。”因他们找不到我,再加上老板杨元兴的劝阻,他带的人就自己离开,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当天下午6点左右,张希彬要求去医院做检查,本人不同意,因为我并没有打他。张希彬纠缠不放,说自己恶心、头昏。老板杨元兴无奈,只好带张希彬去荣成第二人民医院做诊断。2008年5月2日[事发当天】19时30分,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张希彬头部、耳、鼻、眼、面部、四肢进行全面检查,初诊为脑外伤反应,留院观察。2008年5月3日早上7:00查体正常并出院<有医院诊疗记录复印件为证》,医生也未检查出口腔有伤,同时有老板杨元兴可以作证当时嘴部没有伤和肿胀。
      5月4日,张希彬出院24小时以后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再次去医院口腔科看牙。从诊断记录中看出+1 2-3度松动,牙龈无红肿,咬合关系正常,且上唇内外无伤。在这种情况下,张希彬要求医生拔掉自己松动的牙齿,并告诉医生是被打的,医生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写下诊断是外伤所致。张希彬拿着医院诊断到威海某家司法鉴定所做鉴定,结果牙齿做出了10级伤残的鉴定。一个星期左右,张希彬向人和边防派出所报案,人和派出所找我和张希彬做过笔录,并找当时的两个目击者做过笔录,在人和派出所没有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张希彬向荣成法院人和法庭提出诉讼。在一审中,我提出有目击者,而审判员王跃龙只要求做司法鉴定,没有安排证人出庭作证,说::“如果不做鉴定,一审结束后就没有权利反诉。”老板杨元兴拿出1000元。于此同时我也提出派出所曾对目击者做过笔录,目击者向人和边防派出所讲述事情的经过,人和法庭法官于维群看过资料说:“这个资料对你很有用,可惜现在晚了。”当时我对此质疑过,他却说:“你不懂。”于是审判长王跃龙在没有出示司法鉴定结果给我和杨元兴看的情况下说:“司法鉴定结果和张希彬之前做的一样。”法官就一句这样的司法鉴定和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门诊病历,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判我初审败诉。
       因为冤枉,我向威海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开庭时2个证人(目击者)不愿意出庭。【张希彬曾扬言对出庭作证的人进行报复,说自己有精神病史,杀人不偿命】。我要求调出证人证言,我和老板杨元兴通过一个村支部实际一起去人和边防派出所要求所长调出档案,所长让档案管理人员当我们一起查找,结果这剩下空文件袋,里面没有任何资料。二审中的其他证人,判决书中提出:老板杨元兴原来欲列为被告,证人张丽娜是杨元兴的妻子,不应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其他两名证人白长海、、宋德胜,张希彬说不认识,不应采信他们的证言。于是我和我的律师要求再做更科学的司法鉴定,针对张希彬的牙病史,以此证明张希彬的牙齿是新伤还是旧患。(我申请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称现有材料不具备鉴定要求退回。我于是请求到更高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烟台富运只所以认为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许是设备问题或许是鉴定人员专业水平问题),在我要求重新选择鉴定机构鉴定的要求,中级法院未做答复的情况下,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现在从一审到二审中,本人有几个疑问:一,一审中我对审判员-于维群提出:人和边防派出所对目击者何延安做过笔录。于维群看过资料说:“这个资料对你很有用,可惜晚了。”据我听有关人士讲,现在一审的卷宗中调用人和边防派出所材料中已经没有两个目击者的证言证词,只有张希彬和我的笔录。我对于维群的说法感到被愚弄,证据怎么会有晚的时候,当时一审并没有进入判决阶段,怎没可以调来的证据是晚的呢?另外为什么一审卷宗中调来的边防派出所的证人证词会消失?我对此感到十分的愤慨和不解,对自己的冤枉什么时候能真相大白感到渺茫,我含泪跪请上级法官能为我做主,我很冤枉。
        二、二审过程中本人就针对第一次司法鉴定提出疑问,张希彬的医院诊断记录+1 2-3度松动,牙龈无红肿,咬合正常,且上唇内外无伤,由此可见,张希彬+1松动牙不是新外伤所致,而且张希彬本人具有病牙史,张希彬其中一个门牙早年就缺失。针对这一现象我要求再次做更科学的司法鉴定,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称现有材料不具备鉴定要求退回。我于是请求到更高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烟台富运只所以认为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许是设备问题或许是鉴定人员专业水平问题,在我要求重新选择鉴定机构鉴定的要求,中级法院未做答复的情况下,中级法院维持原判。这直接剥夺了我个人人身权利,致使我的冤枉无法大白,事实无法澄清,更让公正的法律蒙上了灰尘。我再次跪请上级法官给我普通百姓一个清白。
        三,在二审的过程中,我曾让和张希彬一起工作的宋德胜、白长海作证,证实张希彬5月2日之前确实有牙齿松动这一事实,且张希彬面部并无多余伤和红肿淤青。原告张希彬声称不认识白长海、宋德胜等人。现在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张希彬说谎,张希彬和证人在一起工作长达2个多月,现在有老板杨元兴、原同事白长海、隋先国、宋德胜、赵全、老板娘张丽娜可以作证与张希彬相识,并证实5月2日以前张希彬确实有2颗牙齿松动。张希彬的谎言更充分的体现了他对我诬赖的心虚。跪请上级法院明察秋毫,调查事实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没有动手打张希彬,而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官不采信对我有利的证据,并且边防派出所的调查应当入卷,现在没有了;法庭应当找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不找;这是直接导致我一审二审败诉的根本原因。我强烈要求省院的法官们为我做主,还我一个清白。我相信: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我也相信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你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时也不会放走一个坏人。愿上天早日还我一个清白!

抗诉申请,无人答复

申诉人:刘海林,男,1954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荣成市人和镇人和村。
        申诉人因与张希彬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荣成市人民法院(2008)荣人民初字第278号民事判决及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威民一终字第861号民事判决书,特向你处申诉。
        请求事项;
        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请求你处依法定程序提出抗诉申请。
        事实与理由:
        荣成市人民法院及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均是荒唐的,均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
        第一点:张希彬的牙伤不可能是申诉人所为。
        1、张希彬与申诉人是2008年5月2日发生争执,于当日在杨元兴的陪同下去医院就诊。诊断的伤情如下:“病人自述6小时前被人打伤头部即感头痛、头晕、无意识障碍、觉恶心、未呕吐,经检查发现左颧部肿胀压痛双瞳孔等大等圆,光反射灵敏,耳鼻无流血流液,四肢活动自如。最后诊断为:脑外伤反应,头皮挫伤。”从以上记载来看,张希彬打架后首次就诊嘴部及牙齿根本就没有伤。
        2、双方发生争执后,公安机关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并询问了相关证人。申诉人及所有证人均没有认可殴打其嘴部致其牙齿受伤的事实。这些材料中的一部分法院已经调取,既然调取了为什么两审法官不认真阅读分析。
        3、张希彬于5月4日将牙拔除,从5月4日病历记载,结合一般医疗常识也可以明显看出,张希彬的伤不可能是申诉人所致。
        5月4日检查记录显示“      松动”,经医学人士介绍,这句话表明该牙齿松动到前后左右都晃动的程度了。而5月4日检查记录同时记载:牙龈无红肿,咬合关系正常“试想假如把牙齿打到这个程度的话,牙龈能尚无红肿吗?如果该牙伤真是申诉人所致,那么张希彬第一次就诊时伤情最明显的应该是嘴部和牙齿,嘴唇部当然会红肿,牙龈当然会出现出血等症状,这是一般正常人均知道的医疗常识。
如果5月2日张希彬被打的牙齿前后左右松动,医生能在相隔一天后将牙拔掉吗?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任何庸医也作不出这种行为。
        人民法院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科学判断。以上所论述观点一般正常人都会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就是张希彬牙伤不可能是在5月2日所形成。我们不强求法官有多深的医学知识,但法官应具备正常一般人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根据证据规则,对于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是无需举证证明的。
        第二点:威海中院及荣成法院判决书缺乏基本的公正性,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形象,审判人员主观臆断、任意作出裁判。
        1、本案二审中,上诉人申请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称现有材料不具备鉴定要求退回。上诉人于是请求到更高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烟台富运只所以认为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许是设备问题或许是鉴定人员专业水平问题,但是上诉人要求重新选择鉴定机构鉴定的要求无论如何是合理、合法、又合情的。中级法院为什么不采纳?申诉人找不出中级法院不采纳该意见的任何法律依据来,而且判决书中对此只字不提。
        2、威海中院对证人证言的认定是极其荒唐的。
        A、威海市中级法院认为:张希彬称不认识其中两个证人,所以这两个证人的证言就不能采信了。这是什么逻辑?法院认定了这两位证人和张希彬一起给杨元兴干活,既然一起干活应该就是认识的,张希彬说不认识就认定不认识了?毫无道理。
        B、威海市中院认定杨元兴参加了二审庭审,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因为张丽娜是杨元兴的老婆,所以张丽娜也不能作为证人出庭这是哪里的法律这样规定的?荒唐至极。
        总之,本案本来是一起极其简单明了的案件,两级法院都故意把事情复杂化,而且违备客观事实与基本生活判断、主观臆断、作出错误的判决,请求检察机关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基本公正。
        此致

补充遗漏

补充一点遗漏,初审的时候,原告张希彬是把老板杨元兴和刘海林一起告上法庭的。初审的时候被告有2个。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在5月2日事件发生前,张希彬因工作的时候曾被电击伤,眉心的痂正是被电所击伤没有好利索。这所有的同事都可以作证。他的牙齿之前就松动所有的同事也愿意作证。

很失望

总是那么天真,认为事实就是事实,天经地道。原来这个世间的正义是扭曲的,以后请政府部门不要再谈公正,真理;欺骗着一代又一代的无知百姓,正义这个词只是你们的遮羞布而已。这段话送给威海的法院机构。为了你们所谓的面子,不顾事实真相。被冤枉的时候突然很想念以前的英雄们,你的名字和举动很被理解。你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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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应该直接联系版主,跟版主说清楚,让他帮忙,提高点击率。

你这个案子确实让人看不下去。。。。。

中国的司法公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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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电话

原告张希彬,在荣成法院扬言要砍杀刘海林等人一家。荣成法院连厅长急忙电话联系杨元兴和刘海林,告知他们注意门户。
    这个世界很疯狂,这个世界的某些人更是丧心病狂,污蔑事实,颠倒黑白,栽赃嫁祸之能手;张希彬你认为你花些小钱和人和法庭的一两个人做好关系,就把整个国家机构变成你家的后花园了吗?所说正义的眼睛一时被蒙蔽,让你这种小人一时得逞。别看你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丹。
    天作孽有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天理昭彰,因果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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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念毛主席

现在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道德却跌到低谷,食物中毒,饮料添加剂,栽赃嫁祸等等,自己生活在一个在自己家里吃饭都要注意“是否被加料”的社会里。

    毛爷爷应该从冥界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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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碰壁心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取信于民,对本人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立案决定,以示法治社会公平正义,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是有偏差的,偏差在于是谁审理的案子,原被告谁上供多-谁赢。种种原因导致法律失去了平衡。活在这个世界要懂得这个世界的规则。让腐败更彻底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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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事情总是集中在一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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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怎么样才能把问题解决了啊?请大家帮忙出出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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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实无法澄清,

当事实无法澄清,真相无法大白。冤枉无法得雪,是否应该诅咒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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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以前总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做错,真相总会大白,可现在越来越体会到现实的无奈,对于这个社会的风气,部分人心的堕落深恶痛绝,部分政府官员的不作为和武断十分的愤慨,拿着老百姓的钱继续搜刮吸食老百姓的血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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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好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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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上传图片啊

怎样上传图片啊,是扫描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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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我觉得事实已经无法澄清了,很颓丧

你们好!   
    据国家有关当局统计,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升值最快的是住房、墓地、乌纱帽、月饼和二奶。贬值最快的是职称、文凭、道德、诚信和人民币。
    中国已初步建设成为一个由月光族、啃老族、打工族、蜗居族、蚁族、牢骚族、抱怨族、行骗族、逐利族和隐婚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
    这是一个给力的一年,这是一个杯具的一年,这也是一个纠结的一年。
    这一年,江西的一个钉子户用最无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死证明不了有关部门的野蛮与无耻,只能证明汽油一点就着。
    这一年,8名香港游客死在了菲律宾警察的枪口下,让香港人知道菲律宾除了有“菲佣”,还有“菲警”。
    这一年,一个卖汽车的和一个卖运动鞋的在关于谁“给力”和谁“不给力”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从而引发了“3Q大战”,最后“狗日的腾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末了才知道这俩孙子何止是“坑爹”,简直就是“坑爹”。  
    这一年,李刚没有出名,李刚的儿子也没有出名,但是李刚的儿子的爸爸出名了。   
    最近,国家某部公布了一项统计数据,告诉人们:你要不是三大式人物(大款,大官,大腕)而想在北京买套100平方米总价300万的房,社会阶层所付出的代价请看:
1 农民:种三亩地每亩纯收入400元的话要从唐朝开始至今才能凑齐(还不能有灾年);

2 工人:每月工资1500元需从鸦片战争上班至今(双休日不能休);
3 白领:年薪6万,需从1960年上班就拿这么多钱至今不吃不喝(取消法定假日);
4 抢劫犯:连续作案2500次(必须事主是白领)约30年。
5:妓女:连续接客10000次,以每天都接一次客,需备战10000天,从18岁起按此频率接客到46岁(中间还不能来例假)
以上还不算装修、家具、家电等等费用。
    中国的现状(经典)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
7、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2年
8、ATM多吐7万给老百姓许霆--->判无期
    声明:转发不会送人民币,但如果觉得作为消费者,全中国十三亿储户不公平的,请转发 ,有多少群转发多少群 。
    中国现状:
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起;
读不起,选个学校三万起;
住不起,二万多元一平米;
老婆不是娶不起,没房没车谁嫁你?
养不起,父母下岗儿下地;
病不起,药费利润十倍起;
活不起,一月辛劳一千几;
死不起,火化下葬三万几。
    总结(八个大字):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多传传,让领导人们看看, 就不信传不到中央胡书记与温总理那里去。 有群的都转发 加一句:谁看到谁最少转发一个群,转发2个以上群的,愿他买彩票中500万 。
教育:希望进去,绝望出来;  
房产:蜗居进去,房奴出来;
演艺:玉女进去,小姐出来;
信访:窦娥进去,疯子出来;
官场:海瑞进去,和绅出来;
煤窑:蹲着进去,躺着出来;
大学:校花进去,残花出来!
股市:杨百万进去,杨白劳出来;宝马进去,自行车出来;西装革履进去,三角裤出来。
    老百姓在思考,为啥玩不过政府呢? 原因如下:
1、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
2、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
3、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
4、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5、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6、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
7、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
8、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
9、你和他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用奶粉灭掉00后,
用考试灭掉90后,
用房价灭掉8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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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下岗灭掉50后,
用拆迁灭掉40后,
用医改灭掉3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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