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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

被告人在广州一银行取款时发现有人遗留一银行卡在柜员机里面,将此卡里面的钱一万多元转到自己卡中。晚上后悔欲将钱转回被害人卡里。发现卡已经挂失转不进去。次日到该银行欲将卡及钱交还主人。 在此期间,均未清楚卡主人已经报案。到了银行,银行通知卡主人,取得了卡主人的原谅,同时也将钱还给卡主人并道歉。得知卡主人已经报了案,欲与卡主人一起到公安机关销案。公安机关说已经送到了经侦大队。故与卡主人到了经侦大队,到了经侦大队后录了几个小时的口供。最后取保候审。若干个月后,收到检察院的通知,要到检察院报到。去完检察院后,收到了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欲到人民法院报到。到了人民法院说要罚金两万。 目前手里有起诉书一份和量弄建议书一份。请问这种程度,被判的结果最差去到什么后果?最好呢?万分感激。。。。一个万分无助的人网上等。急。。。。如果要上诉,那请律师的费用是?能不能达到“判有期一年,缓期两年执行。不罚罚金”?因为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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