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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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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5岁,初三学生。1999年我上一年级时,父母离异。我被判给了妈妈,一直跟妈妈生活,
因为妈妈文化有限。当时的妈妈已经下岗在家,靠做小买卖来维持我们的生活。可日子还是过得非常拮据,
妈妈办了最低生活保障,这样我们才可以满足正常的温饱。这样的生活一直有大约4年。在此之间
我也经常去看望爸爸,奶奶和一些亲属。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教育经费等许多费用的负担下。
2003年8月的一天,妈妈对我说让我好好保重。当时小。不知道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她弃我而去去闯天下了。
家人几番寻找,也毫无音讯。无奈,我只有回到父亲身边,跟父亲生活。2003年因为上中学方便,我的户口,被
迁到了姑姑家。(爸爸的户口在奶奶家,妈妈的户口在姥姥家)在我上初二的时候,也就是2005年的12月
父亲的单位因为效益不好,裁减人员,父亲因为身体原因,就被裁减了下来。一直休息在家。因为身体状况
无法找工作。现在我们的生活非常困难,连根本的温饱都保障不了。爸爸听说政府有一政策,可以对我们的家
庭有相应的补助,但是条件必须我归父亲抚养。可我的抚养权一直在母亲那里,现在要起诉不知身在何处的
母亲,把抚养权判给父亲。让我们得到一定的政府补助。
       应该怎么做?
去当地派出所查找你母亲的落脚点就可以
还有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如果你母亲不能到庭也是可以做缺席判决的
可以到法院起诉一下,根据现在的情况变更一下抚养权,很简单,不费什么事,或者你到办理那个补贴的机关询问一下,他们也应该可以给你一个答案
你可以具体这样做:
第一,以你自己的名义,以你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在你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一个民事诉讼,这个诉讼的目的是:变更抚养权。
第二,在你母亲不可能到庭的情况下,这个判决的到来要经过两次公告送达,两次为期总计要超过180天,因此这个诉讼比一般正常的诉讼为时稍长些。开庭通知的下达需要采用公告形式,当判决作出后还需要采用一次公告送达方式。
第三,当判决书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后,超过公告期间,判决即生效。你就可以拿着这个判决书去实现上文中提到的事宜了。   

当然可以起诉,缺席判决就可以的.
找不到人的时候,可以公告送达.

[ 本帖最后由 spring 于 2007-1-11 13: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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