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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超越置业公司 慈善背后是对法律,对生命的漠视

安阳市超越置业公司 慈善背后是对法律,对生命的漠视

我是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南超越集团)的一名职工,08年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伤势十分严重。那年,我才25岁,我失去了健康,失去了快乐,每天都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受伤至今,超越公司却不管不问,逃避责任,使我受到身体伤害的同时,面对单位的冷漠,还受到精神上的打击,试问超越公司,你就没有一点点的愧疚吗?你做人最起码的良知都没有吗?超越公司改变了一个年轻人的人生,摧毁了一个年轻人和她的家庭本该拥有的快乐和幸福。

工伤事故第二天超越公司就打电话给我说:“明天要不来上班,要不来辞职。”超越公司根本不认可我所受伤害为工伤,拒不承担责任,严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委托亲属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

《条例》第4条第3款: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

《条例》第31条第1款: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条例》第31条第3款: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等等。

综上,受伤至今,超越公司竟一分未付,长期漠视法律,漠视生命。

快三年了,超越公司领导说让人力资源部处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却说他职位小,管不了,后来连电话都不接。

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有限公司,为河南大型民营企业,单位经常向社会捐款,为慈善公益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该公司董事长还被评为“中国十大慈善家”,企业外在形象良好,面对自己的职工,难道就不可以负起应尽的法律责任吗?2010年法院虽对此作出了一审判决,但超越公司还不服,恶意诉讼,企图彻底拖垮我及家人,安阳超越公司请对生命负起责任!

联系电话:15993832855

[ 本帖最后由 wnn552 于 2011-6-15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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