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我想咨询下遇到下面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他们开公司,四个人合伙的,现在有一个合伙人徐英突然提出退股想把股份转让给其朋友,结果其他三个股东没同意,最终其中一个股东把她的股份全部买过来,双方也价钱谈妥,这个要退股的徐英没几天就离开了公司,钱也打给她了,但她老公又突然提出要钱,原因是因为当初在成立公司时候,徐英通过关系给找了相对便宜的厂房,他们现在让我老公公司给补这个差价,这个要求本可以不用理睬,因为股份已经转让,钱也付了,但问题在于还有个外部股份,当初注册公司时候徐英还占了10%,她现在就是想通过这个再向公司要钱,我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
下面我把她老公发的话贴出来,虽然我知道很不合理,但也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什么我们可以依据的!希望给为能就这个给我们夫妻一些建议!
许英 2011-7-3 17:16:15
邓工:
本来对你们要求许英退出恒光(我老公的公司)我们没有多想,强扭的瓜不甜。但自从转让款支付周折后,我们对有关事情也进行了思考。现就公司厂房租金差价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公司现租厂房系许英通过个人资源向关系方租赁的,租赁价为11元/方.月,当时市场价为17元/方.月。作为一项个人资源,许英可以租给恒光,也可以租给其他单位,支配权完全在她。二年租赁期,仅房租差价就有86400元,这差价权属是许英的,而非恒光公司。如果按现市场价25元/方.月算,差价权属更大。
自2010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20日,即许英在恒光的服务期内,许英从公司收入共计77530元。照此按公司现结算方式,许英等于倒贴8870元(77530-86400=-8870)再为公司无偿服务一年零二个月,若按厂房现行市场价递进计算,倒贴会更大。而同期其他发起人的既得收益又是多少?如果按邓工您的算:12万技术股按净资产折算约值12万元,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20日工资收入15.85万,合计27.85万元。这还不包括恒光现有平台效益。
至于许英股权转让,属于发起人个人之间的协商交易行为,既然许英和邓工前期已达成协议,且邓工方也已付款,加上1:1.5的转让比率基本符合市场行情,我们不会再提出异议。但我们对公司如此对待发起人许英深感不满,也诚请你们换位思考下。我们期待你们真诚回复。上述辞词若有不当,希望宽谅,毕竟从股东到失业妇女的转型是痛苦的,更何况是这样一种形式。
上面他发过来的话,本身就有问题,我看了感觉他就把自己标榜成个受害者,第一:主动退股的是她徐英,对她突然退股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害我们还没追究,况且还不知道她以什么目地退出;第二:作为公司的合伙人,她以什么名义来要这个差价!第三:钱付给他了他没履行双方达成的约定,虽然是口头协议,她说好要钱签字,结果找各种理由不去,最后发了上面那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