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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能不能反告他拐骗妇女

这样能不能反告他拐骗妇女

我妻子去年12月前因听信他人工资高,介绍人送他一部MP4并承诺过去上班送台笔记本电脑,我妻子动心辞退深圳工作去了广州,但过去后发现工作环境和待遇跟他所说不符,又发现怀孕,所以打算回深圳,12月16日回来时把送她的MP4及电脑还有一台放在她房间里的数码相机带回了深圳,介绍人因爱生怒反悔,以我妻子偷盗行为报案,起初派出所并未立案,后介绍人狠心抛出四万元,派出所即立案,(此事为我妻子在看守所一位警察老乡无意听说)。2011年3月30日从深圳把我妻子带回广州,十五天后,因证据不足,以取保侯审名义释放。后两个月平安无事,6月份叫我妻子再次录口供,后检查院也录口供,没一个星期便收到法院开庭通知。咨询律师说外地人如金额涉及1000都无法取保侯审,一开始能取保侯审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有就是对方心虚,后怕我方起诉,便一告到底。我妻子也因去广州环境不适,营养不良导致小孩发育不良死在肚里。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才能替我妻子摆脱罪名?很希望贵单位能体察实情,还我妻子一个清白,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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