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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挖尸、强制起尸:忠县民政局缘何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违法挖尸、强制起尸:忠县民政局缘何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作者:法制周末网特约评论员赵海霞  来源:中国反腐维权网   www.fanfucn.com  时间:2009-05-10 00:19:10

近日互联网上流传一篇题为“重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挖尸惹民怨”的网文,该网文叙述了重庆市忠县黄金镇一刘姓老人去世后因天气等原因未执行《殡葬条例规定》土葬后被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强制起尸(挖尸),文中还直言不讳的指出由于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在强制起尸(挖尸)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机关的违法行为引起起尸所在地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拟提起群体诉讼起诉忠县民政部门。


  据“重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挖尸惹民怨”一文中叙述:重庆忠县黄金镇云丰村地处偏僻山区,道路崎岖,而忠县民政局却无视当地的道路崎岖不畅等客观情况违规将黄金镇辖下云丰村数个村民组化为火化区,而当地由于道路不畅等原因,村民们不情愿将尸体进行火化,不火化的后果自然是被忠县民政局强制起尸,据悉,忠县黄金镇被强制起尸者人数众多。


  生老病死是人的一生,对于在世之人“无家可归”是人的悲哀,对于去世的人则莫过于“死无葬身之地”。殡葬暴利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就“重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挖尸惹民怨”一文致电忠县民政局详细证实文中所说关于忠县火葬场是否招商一事,民政局一工作人员称忠县火葬场确系招商引资而来,自2000年前后招商来火葬场后忠县辖下多数地域实施火化。火葬场是招商来的,这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这烧死人尸体的事情也有人投资挣钱,从强制起尸(挖尸)事件我们联想到招商引资的火葬场,这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众所周知,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婚姻登记一样涉及“移风易俗”的殡葬行业也在其管辖范围。而近年来殡葬业被指获取垄断暴利公众发出“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死不起、葬不起”的无奈声音。我国自古就有挖人祖坟是伤天害理的说法,然而“重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挖尸惹民怨”一文中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却在逝者刘德义老人的家人不在场情况下,采取暴力的方式将刘德义老人的尸体强行挖尸,忠县民政局强制起尸时为何没有死者的家人在场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我们深思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等部门为何要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对待一个因肺癌去世老人的尸体,难道其仅仅因为没有按照民政局的规定执行火化吗?每个人都会死去,且每个人只能死亡一次,这话听起来很可笑,而笔者在这里所要说的是,正因如此,试问一下当时违法挖刘德义老人尸体的执行者和决策者,你们想过自己小命呜呼之后也被掘坟挖尸的境遇吗?你们想过自己的父亲自己的亲人被如此掘坟的精神打击吗?

  人死后入土为安,这既是“天赋人的权利”,也是国家和政府理应作出的“回报”。然而刘德义老人却要遭受死“无葬身之地”被掘坟挖尸的境遇,可想在掘坟当地有无人权可言?法制周末网上另一篇文章题为“忠县黄金镇政府和辖下穷苦农民”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忠县民政局在强制挖人尸体的同时,忠县黄金镇辖下竟存在80岁双目失明穷困潦倒的老人和一位伤残退伍军人的房屋因年久失修而享受不到国家应给的“低保”福利,伤残退伍军人也因为琐事得罪当地某位“芝麻官”而得不到应得的福利,忠县民政局果真如此黑的不透明吗?

  笔者曾闻讯在民政局下属殡仪馆、火葬场是一个没有特殊关系进不去的单位,虽然他是和死人沾边的行业,站在有神论的角度,站在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掘人坟墓,死者家人不在场而违法挖人尸体严重侵犯人权的角度。笔者忠告:忠县民政部门到底做了多少有损阴德的事情,忠县辖下许多土葬的人都被强制挖出火化,有损阴德的事情做多了那些被掘尸的冤魂会出来索命的,笔者就曾听说某地民政局长因这种事情做的太多而突然死亡,最后希望那些在逝世的人身上打歪脑筋的为官者和相关部门少做害民的阴功事,多为百姓着想吧!

  截止笔者发稿,互联网上网友对“重庆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挖尸惹民怨”一事讨论颇多,孰是孰非笔者将进一步予以关注。(赵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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