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属于自己的物业从公司名下办理到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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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韶关一家企业的上海分公司承包人,公司在2003年进行改制至2004年底改制完成,公司在改制时明确“各分公司债权债务自理”;我在1993年承包分公司期间,以分公司名义,个人出资在上海筹建了一栋6层楼房,93年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我和区政府签订的合同中只有使用权;如今我在上海积极准备办理产权,可当时签订的筹建合同是以分公司名义签的,房屋产权无法办理到我个人名下,我要求公司把属于我个人的上海物业办理到我个人名下,可公司迟迟不做相关手续给我,请问:
1.公司应该办理什么样的相关确权文件给我?公司和我个人签订一份协议以明确上海物业归我个人所有,行吗?(我听人说个人是没法和公司签订协议的,即时签订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请问,这对吗?)
2.公司办理给我的确权书需要公证吗?如需要,是在上海还是在韶关公证?
3.现在,公司如果不同意办理有关确权法律文件给我,我应如何维权?